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今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是很常见的了,而很多涉外婚姻最后都是以离婚收场。此时还有可能涉及到涉外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那我国法律规定的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
  1、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种。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特殊情况下,也适用“被告就原告”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民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法通则》第147条对涉外离婚适用法律问题亦有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二、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确定准据法需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规定来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时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详细您此时已经知道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了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也可以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几种赔偿方式?
      我们国家所进行的一些法律,都是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的,因为,这点可以今天到了国家赔偿的一些具体法律当中,可以看出来,如果要进行国家赔偿的话,那么肯定是存在着赔偿的具体方式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几种赔偿方式? 一、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几种赔偿方式? 国...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能够缺席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


·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因为世界各国对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有所差异,以下仅为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法律。以下为国际婚姻法法律规定中的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请详询律所。 一、婚姻家庭法法条中有关涉外的条文...


·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独立开放,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也成了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也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确已无法生活下去的,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那么,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详情参考下文。 不管有无过错,诉讼离...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1、一般都是在离婚以后才办理财产分配的,不过,双方自愿在离婚之前就先办理好财产分配的话,法律上也不禁止,何时办理财产分配还是要由男女双方自己做决定的,假如是起诉离婚的话,只能在拿到民事判决书之后再办理财产分配。 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


·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
      当今社会,离婚案件越来越多,一些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后,可能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生活。如果有子女的话,还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确定下来,有时候是归男方所有,那么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行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


·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但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


·醉驾开庭后可以回家吗?
      醉驾开庭后可以回家吗没有判刑的就可以回家,要看判决的内容了,因为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一般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判处缓刑,那就不用去了,如果没有,那就看你的刑期还有几天,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被羁押,那应该是缓刑了。如果是醉酒驾驶的,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之后双方夫妻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之后双方之间会就财产分割签订协议,为了保证这份协议的法律性是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手续如何办理的吧。 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