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人争遗产官司会判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继承人争遗产官司会判刑吗根据情节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首先,依据《继承法意见》第9条规定,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其次,依据《继承法》第7条4款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第14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此条件法律列举的四项内容,就是丧失继承权属于民事法律制裁措施的实质性条件。在适用以上四项条款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是指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包括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即遂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剥夺其继承被其杀害的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未遂的,即被继承人未死亡,人民法院也可据此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不论基于什么动机而杀害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法律上都应当剥夺其对被其杀害的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为争夺遗产而实施了杀害其他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的行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也包括即遂和未遂两种情况。如果继承人不是以争执遗产为目的,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实施杀害行为的该继承人仍然有继承权。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即丧失对被其遗弃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权利。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从时间的长短、手段是否恶劣、残忍,后果是否严重,社会影响大小等方面,具体的加以确定。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时间较长,手段比较恶劣、残忍,后果比较严重,社会影响比较坏,就可以丧失经被虐待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遗嘱、篡改遗嘱、销毁遗嘱的行为侵害了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侵害了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或者因此造成其他继承人生活困难的,均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继承人由于伪造遗嘱、或者篡改遗嘱、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有遗嘱的遗产需要按照遗嘱进行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会根据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有第一继承顺序的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顺序的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恶意的杀害继承人不但丧失继承权还会坐牢。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如果是房屋,在继承时房屋如何继承分配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


·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可以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第...


·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2023
      ?一、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


·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遗产分割要注意哪些事项
      遗产继承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是有多位继承人的,而此时如何确定遗产继承份额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必将您都想更多的获得遗产。那实践中,究竟该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是否还可以继承遗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会遇见虐待老人、婴儿的事件甚至还有家庭抛弃老人、婴儿。有的家庭可能会因为贫穷,将自己婴儿抛弃。还有的家庭成员在一同生活时,可能会出现虐待老人,孩子或者家庭其他的成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如果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是否还可以继承遗产呢?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往往需要签订一份遗产分割协议。而实践中,签订了遗产分割协议之后,当事人还会进行公证。那么您知道这个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吗?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吗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界定了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凡是违反这一条规定的遗嘱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遗产只限于个人财产,凡超越这个界限的...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
      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 配偶能够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因为其实遗产的继承权,并没有限制继承人的身份,只要是依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是法定继承,可以获得继承权的,那么就可以继承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


·如何对代位继承实例进行分析?
      如何对代位继承实例进行分析?根据《继承法》规定,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但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先于他们死亡的,则该份遗产可以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来继承。这在法律上被称作代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