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是在试用期内,但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能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法律上规定了下面情况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员工现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员工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了上面规定的几种情况之外,在试用期内公司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要是公司在试用期一月内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员工不能依法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的,那么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找出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员工以为在试用期内没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其实不然,只要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可就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拟定就可以,合同的主体条款需要符合针对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对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赔偿问题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46和第47条当中明确规定的。下面我们要详细了解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做法。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同时也是对双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那么,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违约金 1...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多久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工伤鉴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都是劳动者维权的一项重要司法手段。在通过工伤鉴定和劳动局能力鉴定以后,法院才可以更好的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维护。但是,您最关注的问题就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多久?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以下资料中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工伤鉴定和...


·劳动合同乙方责任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乙方责任有以下6个方面: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辞聘亦无异议。   2.乙方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者,应承担相应...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什么地方
      劳务派遣是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见到的一种用工方式。由于其方便高效等多种原因而经常被用工方采用。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即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的范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要到相应的工伤鉴定中心去进行,然后才能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地点的选定就很重要,直接影响到工伤鉴定的效力,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以常州市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的内容及鉴定中心的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


·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是怎么写的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不管是即将毕业的学生还是在职的同学。在找工作的时候就要注意工资和福利,只有了解工资和福利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工作是否合适。那么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有哪些呐?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公司章程中需要了解的工资福利。 一、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 员工工资标准...


·一、多大年龄误工费不予保护?
      一、多大年龄误工费不予保护?超过60周岁,法定意义上说,应该是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原则上,是不赔偿误工费的,但是确实从事工作的,出具相关证明,也会给予赔偿的。以劳动者年龄超过退休年龄不予赔偿误工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应依据当事人受到损害后的实际损失为据予以赔偿。而不应以年龄...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