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
  
  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2、该协议(决定)必须有对价,即互为有偿;
  
  3、该协议(决定)的内容及形式合法;
  
  4、签订协议(决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但在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便无效了:
  
  1、被征收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不在征收范围内;
  
  3、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7、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征地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1、首先,农村土地征收属于行政征用的范畴,行政征用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以行政强制的方式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并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其次,协议主体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民委员会。
  
  3、第三,协议标的是征地补偿安排。征地补偿安排的达成体现了民主协商性,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协议主要内容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形成书面决议,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因征地补偿而产生的纠纷不能对抗征地补偿协议。最后,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不是征地补偿协议的主体,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达成的补偿约定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征地单位,村民无权就征地补偿协议直接提起诉讼。
  
  三、写个人征地协议要注意什么
  
  1、协议向对方: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可能是村集体或政府授权的部门工作人员来跟您谈,2但落款和盖章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2、如果对补偿内容不满意,不要轻易签字,签字就意味着对补偿认可,会对后续维权带来很大难度。
  
  3、空白协议不要签,可能会被填上与当时承诺不相符的内容,带来损失。
  
  4、口头承诺不要信,一定要落在纸面上,以后才会有理有据,保障权利实现。
  
  


·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新政策的更新下,越来越多的城镇得到相应详细解决方案。就在河南省关于城镇的建设快速发展中,漯河市也出台比较具体的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详细内容。相信很多河南漯河市的广大网友们很感兴趣。接下来我们要讲的是咱们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加快城市...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国家的约定来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近一段时期以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热,有的开发商存在捂盘
      近一段时期以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热,有的开发商存在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做法,严重伤害了购房者的利益。为此,成都市政府不断出台措施,颁布政策,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遏制房价的上涨。那么,成都购房新政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成都购房新政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说到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很多人对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不是特别了解,很容易将它们进行混淆,其实,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区别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会在它们的定义以及特点等方面为您介绍它们的区别。 一、国...


·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
      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居民只能通过购买招标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其凭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死人财产都是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下去的。那么,父母要把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那么,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买房后会拿到两个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都是十分必要的。现在,很多城市都将两证合一,对购房者发放不动产证。相对于房产证而言,不动产证的内容更加详细。那么,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就这个问题简单给您做个...


·土地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补偿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有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但同时也规定了具体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不是固定的,不同的土地使用性质,年限有所不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策是什么?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给您提供有用的帮助。 一、...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建设需要征用个人的土地,政府解决纠纷通过的补偿来进行弥补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说明,那厦门征地补偿标准2017是什么?下面就...


·土地使用权抵押率多少?
      土地使用权抵押率多少?土地使用权抵押率 ,抵押率是指贷款额度和土地估价的比例,一般房屋的抵押率不超过70%,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率不超过50%-60%,抵押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抵押物品的价值,如果是无偿取得国有土地的,只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贷款。不动产最高抵押率7...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