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买房后会拿到两个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都是十分必要的。现在,很多城市都将两证合一,对购房者发放不动产证。相对于房产证而言,不动产证的内容更加详细。那么,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就这个问题简单给您做个解答。
  一、不动产证没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人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那一栏的土地使用年限绝对是有的,如果没印上去,拿着产证和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去询问,这是在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提交的有关土地权属性质不清楚或没有取得方式等等,所以房产登记机构无法将土地信息录入产权登记系统,产权证书也就无法显示土地信息。如果你有土地使用证书,可以持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将土地信息在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
  二、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何区别?
  其实除了《房产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以后都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升级”:《不动产权证书》多了镭射区,并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信息更加透明化。
  三、不进行不动产登记会怎样?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要求对不动产权利进行强制登记。但如果权利人不登记,其不动产交易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也容易发生权属纠纷。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簿证统一后,物权变动情况才能统一规范反映,物权才能得到统一的严格保护。簿证不统一,就可能出现一房、一地多卖,产生交易风险。因此,从保护权利人物权的角度,《物权法》规定了依申请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证在越来越多的城市颁发了。如果购房者拿到的不动产证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应该去房产交易中心询问情况。或者直接带着不动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其增加上土地使用年限这一栏内容。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土地证办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土地使...


·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实施新的规划和建设下不可避免的将会占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能够积极的补偿农民被征地的损失,保障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本文我们给您介绍的是湖南常德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


·农民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有哪些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


·年最新湖北省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广水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应山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46000元/亩;菜地:55200元/亩;果园:50600元/亩;茶园:50600元/亩;精养鱼池:50600元/亩;林地:32200元/亩;未利用地:23000元/亩。 ...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有效协...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屋就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房屋在建造之前,是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又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呢?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程序是什么 ? 1、申报材料 (1)填写书面申请书。(依据1份)...


·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
      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父母都会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就比如农村的父母辛苦一辈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证,都会开始考虑把土地使用证留给孩子,但是要想变更某个证的持有人信息,就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过户,可是,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 一、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 父母...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各地的政府如果决定要征用当地公民的土地,并且征用的具体方位和范围也已经确认了,在动迁之前肯定会详细的告知公民已经制定好的拆迁补偿方案的。多数普通公民并不这样想,对于拆迁补偿款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涨的。就比如说在陕西,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就是各位陕西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一、陕西...


·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毕节的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毕节的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贵州毕节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在对外扩张的同时,一些郊区土地被陆续占用。被征地的农村,会分到一笔征地补偿费。其中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个人所有。对于村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能拿到多少钱了。那么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毕节的标准是怎样的?本文就这方面...


·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