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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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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逮捕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了三个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逮捕后侦查期间期限是多久?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最长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已经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就算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三个月还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不等于公安机关就必须要取保候审的,因为在羁押了三个月的情况下,还可以继续延长两个月,所以,提出了取保候审不一定公安机关就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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