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随附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合同随附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附随义务的内容:
  
  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如《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2、说明义务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如《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3、协助义务
  
  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目的能顺利实现的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以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债权人要现实地享有合同利益,就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配合债务人完成履行行为。
  
  如果没有债权人的配合、创造必要的条件,合同将无法得到履行或不能达到履行的效果。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债权人负协助义务。如《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4、照顾义务
  
  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
  
  如《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5、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又称忠实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合同关系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义务。因为在合同订立时,为了使对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如《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6、保护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保护相对方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如《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抗辩权的类型有很多,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每一种抗辩权都有他自己适用的范围以及限定条件,如果使用不当就是滥用权力应当加以限制。那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及法定条件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详细...


·合同到期提出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到期提出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的签订都是有一个时间期限的,就是合同期限。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期限是十年,十年到了,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协商进行续约,如果说用人单位不续约了,那么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另一方决定不续约了那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谈谈合同到...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的基本形式 实际违约 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合同合同的时候,在签订之前对于双方来说,对签订的内容当中具体要写什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这方面和建筑工程有关的人士可以了解一下。 ...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个公司几乎都有一定的股东,也就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很多融资在壮大自己的实力的时候就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因此很多大型公司的股东有很多,而每个股东的手中有这个公司的股权,并且股权可以转让,那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一、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与调解是...


·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
      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吗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并不是说合同的主体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例如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签订合同。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


·中标签订合同后毁约处理方式有哪些
      中标签订合同后毁约处理方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违约金(五)定金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