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 相信很多劳动者知道或者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即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致产生一系列关于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赔偿等纠纷。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而不愿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的情况还是为数不少,而许多劳动者也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能够拿到工资,双方相安无事,即便没有拿到劳动合同也无妨,或者出于种种顾虑,劳动者选择了隐忍,结果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手中没有劳动合同而陷入不利局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劳动合同生效为前提,只要你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了。没有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仍然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权利义务仍然在当事人之间有效。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劳动合同但是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三、劳动合同的特征
  
  第一,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第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隶属关系。
  
  第三,劳动合同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第四,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上,的我们为您介绍了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的法律后果的详细内容。在实践中,一旦你与公司就劳动合同问题产生争议及纠纷,可以适当咨询相关律师,保护自身权益。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准确的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很多人都认为,当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了,但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到底是怎样的,请看我们为你解答。 一、合同的成立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我们同他人因为经济纠纷而走司法诉讼途径的话,我们需要通过聘请代理律师来打官司。这时我们要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对双方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来给您说说。 律师事务所民事委托...


·合同违约赔偿多少保证金?
      合同违约赔偿多少保证金?1、合同违约赔偿的保证金是遵从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


·公证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公证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几个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几个条件: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


·合同计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合同计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计量管理制度 在合同计量管理制度中,合同主要包括:主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技术合作合同及项目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主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出什么样的社会产品。现如今有一种企业是专门代替他人进行保管物品的。人事保管既然是要为他人保管事务的,因此在保管期间,为了避免对保管的物品发生了丢失损毁的现象,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就是很有效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事保管...


·关于购销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购销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关于购销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 网站代理合同是指一方同意另一方作为该网站的代理商并且可以使用、开发此网站,就一些基本条件所签订的合同。双方应该履行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下面,我们教教您,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才能发挥法律效力?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 合同编号: 甲方: ...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监理人在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只有承担其自己的责任,尽好自己的义务才能做好监理工作。那么,关于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这个问题,您都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什么是监理?“监理”的含义可以更...


·合同法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合同法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