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并购贷款最长期限
  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
  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说,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完善企业兼并重组金融服务,银监会对2008年出台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王科进说,考虑到银行贷款是并购交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当前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为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
  王科进说,此次修订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风险状况、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
  《指引》坚持完善金融服务和加强风险防控并举,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并购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王科进说,《指引》加强防控财务杠杆风险。根据并购双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购融资方式和金额等情况,合理测算并购贷款还款来源,审慎确定并购贷款所支持的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确保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权益性资金。
  《指引》还要求加强防范虚假并购行为。商业银行应在全面评估并购贷款风险的基础上,确认并购交易的真实性,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是否匹配,借款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等,并提出并购贷款质量下滑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或退出策略,形成贷款评审报告。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并购贷款的定义的介绍,另外介绍了《指引》中给出的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解答的知识,比如并购贷款的比例和期限以及并购方企业的担保条件等,


·还不起网络贷款怎么办?
      还不起网络贷款怎么办? 一、网络贷款还不起怎么办 对待网贷还不上,具体分为三个步骤来处理。 第一步,终止所有的以贷养贷,寻求家人的理解和帮助。首先不要去以贷养贷,那样只会使网贷越还越多,所有的平台逾期就逾期了。向家人坦白,争取家人的理解和帮助。 第二步,面对暴利催收理智应...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法律对某项权利的保护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债权人追债时不能错过了相应的诉讼时效。那么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权请求已超时效怎么维权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


·证券公司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证券公司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一、减记债券 减记债券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工具。这是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渠道上的创新,是商业银行单纯向市场圈钱的行为。 为了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


·《公司法》对外借款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外借款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在运营过程当中,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免不了需要向他人进行借款来进行公司暂时性的资金上的周转。一般都是存在借款和被借款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因此,当自己的公司有对外借款的这种现象的话,公司的会计是不能私自做决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对外借...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 一、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 (一)应收款项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一、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 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 一、公司债券的基本介绍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


·有那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那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


·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是不能忽略的。因诉讼时效关系着债权人能够成功追回欠款、实现债权的问题。具体来说,应该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一般来说,如果借款超时效将导致借款追不回的后果。那么如果债权超时效债务人如何维权,才能减少损失呢?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