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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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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申请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公证书,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 身份度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④申内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
  
  但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的还是容需要咨询公证机关
  
  二、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1、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2、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3、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放弃部分继承权的做法无效,应视为未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不能随意反悔。公证书出具之前反悔的,应当书面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证处将终止公证,并将所有相关材料存档,不退还当事人。公证书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5、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
  
  6、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弃继承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三、能否异地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1、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即便继承人在外地,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2、人在国外的,如果是中国公民,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3、如果是外国公民,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后,再将公证书拿到最近的中国使领馆进行翻译、认证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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