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朋友带着借条借钱可以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最好是当面写借条,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在借钱的时候,如果对方带着借条来的话,最好是让对方重新写一次借条,并且是当面写。因为只有当面写才能够确定借条上的最终签字是由债务人内进行书写的。在写借条的时候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必须要按照实际的意义来进行书写借条。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时效,那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行使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在诉讼时效内。...


·欠条没写利息法院怎么判
      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情人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直接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当然起诉的话需要有一个起诉状,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找律师代为书写。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投诉企业拖欠货款需要注意什么?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 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 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


·追收钱款的三个要素
          1、未过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时效是欠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
    如果过了时效,应首先与...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对社会上的一些行为都有着较为健全的法律规定,夫妻作为我国家庭组成的主要单位之一。我国对这部分人的保护也是十分充分的,那下面我们就带你来一起了解一下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这类夫妻债务问题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补充规定在《最高...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需要一起偿还吗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需要一起偿还吗?公司欠债法人需要偿还,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


·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性的目的是什么?
      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性的目的是什么? 合理性条款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使得自己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 二、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内容?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的,贷款的利率一般都是年利率;如果向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它们的贷款利率一般是月利率,如果折算成年利率都比较高,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根据贷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