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一、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
  居间合同解约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在丙方居间介绍下,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_____区_____路弄号室(下称“该房地产”)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于年__月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居间协议”), 且甲方已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元整(RMB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合意解除居间协议,现就解除居间协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1、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居间协议。
  2、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 元整(RMB________)。
  3、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返还乙方定金计人民币元整(RMB ),应当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甲方逾期未返还日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自本协议应返还定金期限届满次日起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4、甲、乙双方应当于在本解约协议签订后日内,分别支付丙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 元整(RMB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RMB______)。
  5、甲、乙双方确认:本解约协议签署后,若甲、乙双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有关联的人再行达成买卖交易的,视为丙方居间成功,甲、乙双方应当分别按照居间协议约定成交价格的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6、待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上述事项之后,甲、乙、丙三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再无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 代理人:
  丙方: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二、可以解除居间合同的情形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上文我们为您介绍的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您应该知道如何解除了吧。其实居间合同的和其他合同在合同法中都是有相关解除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有相关的解除约定,根据约定解除就可以,如果单方面毁约,是要承担毁约责任,


·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现在社会好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买房,找工作,租房租车等等都需要签订合同;你听说过意向性合同吗,相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那么什么是意向性合同,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解读一下。 一、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意向性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手写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手写的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合同的书写形式而有区别,无论是手写合同,或者是打印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的体现,并且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就是合同。 二、手写合同的...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一、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哪个有效? 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 二、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对内...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规定是什么?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的,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当劳动者主动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也能要求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外贸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外贸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实际的履行 所谓实际履行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承担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的那方既不想废除合同,也不想接受受违约一方给予的金钱赔偿,而是提出要求违约当事人的一方继续履行承担规定的责任的一种形式。他的有点事更符合人的意愿,有助于合同的实现,但...


·招标投标合同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
      招标投标合同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作为工程发包方,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资质的承包方,在公布中标结果后,发包方会告知承包方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工程招标合同。如果双方签署合同时遗漏了重要条款,今后就容易围绕合同内容发生纠纷。那么,招标投标合同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销售合同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销售合同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销售合同的重心,它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决定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1)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销售合同中的标的物主要表现为推销的商品或劳务。(2)...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 (3)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1、如果...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