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还可以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不能,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农民工在工地做事受伤了有赔偿吗?
      农民工在工地做事受伤了有赔偿吗?农民工在工地做事受伤了是有赔偿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工伤。您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二、如何申请工伤?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要补偿
      在实践中,单位辞退员工或者是员工离职的情况很常见,但两在性质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异,它们是影响员工拿经济补偿金重要因素之一。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要补偿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要补偿 以下情况下辞退员工要补偿...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这样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比较难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了,对此很多人提出入职一年公司没签合同是否合法,该如何索赔?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年公司不签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


·在我国工伤认定公司不签字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认定公司不签字怎么办? 工伤鉴定申请书,公司不签字盖章不影响鉴定进行和鉴定结论效力。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实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已有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公司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不影响鉴定的进行和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如果尚未进行工伤认定,...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工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23
      工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


·打群架的具体后果,工地打群架怎么判刑?
      打架斗殴破坏了社会的秩序,在法律上来说是犯法,具体来说,打群架会犯什么法呢?工地打群架怎么判刑呢?下面总结的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意识。 一、打群架犯了什么法? 这个按行为性质分 如果是流氓动机或者为了称王称霸,那么没有造成重伤以上后果的,可能构成...


·帮工致人死亡属于什么纠纷
      属于民事纠纷。在义务帮工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造成帮工人死亡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 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 所以我们平时在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老板这么说:这个问题你不要跟我谈,去找我的律师谈,这种就是私人的对外公布的法律顾问,不是说有没有...


·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
      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使员工快速进入工作岗位,经常会对员工进行培训,有的甚至是专项培训。培训员工对企业来说有着长远利益,但也意味着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消耗。如果培训员工后,员工要解除合同,往往会引发培训费用纠纷。那么此时,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单位?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