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其实都是有加重情节的,如果满足了加重情节的规定,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相应的加重。当然,不同犯罪的加重情节不同,那么绑架罪加重情节具体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因为绑架人获得了赎金后杀害了被绑架人,属于加重情节,影响极恶劣。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自首等)的前提下,主谋肯定可以判死刑的,两个帮手积极实施杀人行为的话,应该也可以判处死刑的。综上, 我国刑法第239条将绑架罪加重情节规定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
  二、绑架罪加重情节的相关释疑
  我国刑法第239条将绑架罪加重情节规定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笔者认为将适用死刑的条件仅限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容易造成轻纵罪犯,不利于打击犯罪。司法实践中有许多绑架案件,虽未造成被绑架人死亡,但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如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被害人伤残的,有些行为人为要挟被绑架人亲属或使其无法逃跑,采用割耳、断足、挖眼等极为残忍的手段致其伤残,若依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处刑,最高刑为死刑,但根据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对绑架过程中的故意伤害行为,定绑架一罪,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在绑架过程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很明显违背罪行相适应原则。另外“杀害”一词不是法律用语,在此仅指直接故意?是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兼而有之?含义模糊,容易引起歧解。综合本罪特点以及司法实践,笔者建议对绑架罪的加重构成可作以下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死刑:(一)绑架集团的首要分子;(二)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三)绑架多人、多次或勒索钱财数额特别巨大的。其中第二种情形,除致被绑架人死伤外,还应包括为排除反抗杀伤其监护人、保护人的情况,但在绑架过程中行为人出于其他动机杀伤其监护人、保护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关于绑架罪加重情节,法律中规定的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此时对犯罪分子是直接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


·最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是什么
      虽然我国早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但为了刑事诉讼法更好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最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刑...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会发生意见分歧。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放火罪的构成,那法律中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人他人住...


·刑诉法传讯有什么规定?
      生活中会遇到大大小小的烦心事,假如有一天您或者朋友,因为某些事受到警方的刑诉法传讯。这时,如果您或者您的朋友受到传讯,关于这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传讯和传唤的区别是什么?相信有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将一一归纳总结,我们为您解答。刑诉法传讯有什么规定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根据《刑...


·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一、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嫌疑人是有可能事实新的犯罪的。 得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结论: 一是程序上要统一释义。公安和检察机关对于相关办案程序规定的释义出现差异。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9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1、对于行为人通过国家设置的海关监管场所“闯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海关查验关口,或者进入海关专设的监管货场而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2、对于行为人携带、运输走私货物、物品“绕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国(边)境线的,应当认定...


·打架伤人怎样判刑 怎么处罚打架伤人
      行为人在打架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从而造成一部分人受到伤害,此时最严重的应该就是造成了人员的死亡。一般来讲打架致人轻伤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此时打架伤人怎样判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架伤人怎样判刑 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


·《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立案侦查,对于查清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会报请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关于逮捕方面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有很多条文,其中就包括第91条。那么《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