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退役军人劳动合同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由于军人为保卫国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因此生活当中方方面面,国家在很多政策上都是给予军人有所关照的。在劳动关系当中其实对于国家的退伍军人,也是明显有相关政策进行照顾的。如果自己有过从军的经验,在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关系的争议问题在处理的时候,可以来了解一下退役军人劳动合同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退役军人劳动合同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如果辞退退伍军人分三种情况: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
  
  单位违法和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按退伍军人的军龄和在本单位工龄之和,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
  
  退伍军人还可以要求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要经济赔偿金。
  
  2、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单位和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军龄与工龄之和,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3、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位和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退伍军人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的。
  
  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退伍军人主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要按照军龄与工龄之和,每满一年,给予退伍军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退位军人主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
  
  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条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按照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按照退伍军人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给退伍军人进行经济补偿的。不过用人单位如果符合我国的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比如说是因为退役军人在用人单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劳动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用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所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明确他们的劳动关系是很重要。那么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如何确定?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一、如何认定“算不算工伤”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在单位上班,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这是最常见的工伤例子,也是最典型的工伤例子。通俗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里,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各种伤害。 自己违章操作受伤也可以认定...


·在2017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全文中并没有对前两年的有
      在2017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全文中并没有对前两年的有所多的变动,但是劳动合同依然是现今劳动者在工作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工具,有利于整个劳动市场的经济秩序,可以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到一份保障,使得双方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第一章 ...


·职工过节费旅游费个税该怎么缴纳?
      职工过节费旅游费个税该怎么缴纳?企业给员工的过节费、旅游费应该按工资薪资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计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一、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


·出院多久去做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一、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汕头招聘网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以列举方式当前出现的很多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纳入受理案件范围,适当扩大了《劳动法》原...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与用人单位有冲突或者矛盾的时候,而劳动合同中对此又没有相关的说明,那么,此时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就显得尤为必要了。下面我们将入职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分享与您。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


·疫情期间上班有工资补助吗?加班工资怎么算?
      只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工的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如何处理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