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未成年孩子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由于双方日后不会共同生活在一起,此时孩子也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自然另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在不能实际照顾子女的情况下可以支付抚养费。那我国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一个最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免除吗,免除的条件是什么?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就算是父母离婚后也不能随意免除。如果有的父母为免除子女抚养费而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就构成了遗弃,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然而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自己的自身经济状况无法支付法律所规定的子女抚养费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免除孩子的抚养费。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很多时候需要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都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就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来计算。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原告还是被告出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原告还是被告出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二、对两种被告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法院如何审理?1、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


·农民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农民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现在农村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起诉离婚要的手续有哪些 起诉离婚有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因为在手续上面要比协议离婚复杂的多,因此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是优先选择协议方式的,一般要是无法协议离婚才会考虑到起诉离婚。那您知道起诉离婚要的手续有哪些吗?具体包括了哪几个阶段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1.这个规定是在我国婚姻法第37条当中明确写出的,在离婚之后,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也就是说拥有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负担一部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是教育上面的费用。因为离婚是对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结束,但是并不是对于子女,父母这种关系的...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也可以协议由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子女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 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仍然广泛存在,它给社会以及施暴者的家人都带来了很严重的后果 ,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


·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指的是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等肢体暴力方式解决,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莫、轻视、放任或疏远的精神暴力形式。 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有: 1、漠不关心; 2、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3、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


·近亲结婚会影响几代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一、近亲结婚会影响几代影响两代。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只在于后代患某些遗传病(由隐形基因控制的)的几率高于普通人,即控制同一遗传病的隐性基因结...


·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
      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社会发展到现代,女性 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提升,但家庭暴力仍然存在。结婚之后,许多女性在与丈夫的相处过程中都会发现男性有家庭暴力行为,使得女性的身体和心理承受了巨大的伤害。那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遭遇男性家庭暴力...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才会确定遗嘱有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