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些其他的比较新颖的,为了解决人们住房问题的产业链,就类似于房中房。现在很多年轻人又将房中房称之为所谓的太空舱,但第一次听到房中房的人,想必都非常疑惑,在我国房中房到底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在我国房中房到底是什么意思?
  
  劏房就是“分间楼宇单位”,又名房中房,是香港出租房的一种,常见于唐楼等建筑物。业主或二房东将一个普通住宅单位分间成不少于两个较细小的独立单位,然后作出售或出租之用。每个小房间的面积由几平方米到十平方米不等,月租金亦要三至五千元。租客通常为草根阶层、新来港人士或单身人士。
  
  二、商品房买卖有哪些法律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根据上述规定,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包括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购买房屋时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法律并没有有关是否支付使用费的问题,但司法实践中,为公平起见,法院往往会支持一定的使用费用,由法官酌定。
  
  三、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说白了,房中房就类似于内地的群租房,房中房最早出现在香港,一般是将同一个空间分为两部分,这两部分是单独的独立空间,房中房和群租房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房中房的环境整体要比群租房好一些。现在我国内地的有好多年轻人在租房的时候,租到的所谓的太空舱。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我国法律规定异地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随着异地人口的不断频繁来往,异地互相结婚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少朋友想弄明白我国法律规定异地如何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手续、流程?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朋友们了解。 一、异地户口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


·新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政府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盘活土地存量,从而能够有效的推进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其中有您比较熟悉的管理方法那就是对土地使用年限统一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我们要了解的主要是新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新房土地使用...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房...


·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
      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我们首先是需要弄清楚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然后才是按照相关的补偿的标准来进行补偿,这样才可以尽可能的进行减少纠纷的发生。那么,我们在进行确定人群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哪些标准来进行划分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哪些人有资格享...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一、案例: (一)案情介绍 2011年6月14日,?????????? 区政府对贾?????????? 作出?????????? 号《长沙市?????????? 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贾?????????? ...


·5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后的做法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


·征地补偿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与长期分隔两地也不无关系。那么,若夫妻在不同地区,在外地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呢?接下来,将和您分享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一、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两年,理由是: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申请?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申请? 现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基本上都不会在农村了,城市人基本上没有在农村的,农村的年轻人也基本上会去城市中工作,很少留在农村。所以我们在农村的土地基本上都是承包出去,而且都是您的土地一起被一个人承包。那么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何规定呢? 一、现在农村集体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