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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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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们国家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制度,那么企业和个人申请使用土地时,也要按照规定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或者是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等情况都不会过户。一、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情况一,土地是集体土地,就是农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证,绿色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是这种情况,是不能过户。情况二,历史遗留问题,就是以前开发商有大的土地证,没有把大土地证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单独土地,但是有房产证。还有一些开发商没有缴足费用而没有办理土地证,但是也是每一户都有房产证。这种情况,房产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要到国土部门出证明,证明没有土地证,或者复印大国土证到房管部门。情况三,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就是还是属于政府的,有大土地证,没有把大土地证分割到每一户,但是有房产证。这种情况房产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也要到国土部门出证明。二、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各项规定都在保障着公民的权益,那么因为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管理,企业和个人在上交了土地使用税后,为了明确土地的归属权,都会办理相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在后续发生了土地转让,我们也要将土地的使用证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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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目前对于当地的积存土地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测体系,甘肃民众在征地工作开始之前就会知道具体的参考范围。说到最新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值,就比如在甘肃的陇西县,县中心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旱地为2万2左右一亩,但是在陇西县的德兴乡,这就是属于四类区域,旱地补偿标准是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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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年检还有效吗有效的。不需要年审。很少检,有时换证要几十块钱。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很重要。有的小区根本没有使用证。在买卖房产的时候,房产局也没有要出示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为“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和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1.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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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一、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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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徐州市市区(铜山区、贾汪区除外)范...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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