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欠款诉讼书怎么写 一、追讨欠款诉讼书范本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追讨欠款诉讼书怎么写
  
  一、追讨欠款诉讼书范本
  
  民事起诉书
  
  原告: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___元及利息______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债务人______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______偿还原告______人民币______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二、追讨欠款诉讼书怎么写
  
  起诉书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具体说明:
  
  (一)起诉书的含义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既是对审查侦查工作的总结,又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依据。因此,必须经得起审判的检验,经得起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驳,在法庭公开审理时,还要经得起广大旁听群众的检验。起诉书中如出现疏漏,即使是一个字的差错,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制作起诉书时必须严肃认真,持审慎态度。
  
  (二)起诉书的格式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标题、编号、正文、受文机关、落款、日期、附件(注)等。
  
  (三)具体写作方法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项写明:“______民检察院”、“起诉书”。标题下一行写明文书编号,应按照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编号的顺序排列。即为:[ ]X检诉字第X号。
  
  2、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即依次写明:姓名(别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何时何罪被捕,是否在押。如有同案被告数人,也应分别写明。
  
  3、正文。
  
  1)案由和案件来源。这部分内容主要反映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由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来源不同,写法也不尽相同,要具体写明。比如,有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或审查免予起诉的案件,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2)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应准确、客观,贵在求实。应着重按照犯罪构成的要件,把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后果等写清楚。而且要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与主要犯罪事实无关或关系不大,或者不能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材料概不能写入。
  
  写完犯罪事实,另起一段写犯罪证据。在收发室犯罪证据时,不但要把本案查证属实的基本的或者主要的证据一一列举,而且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的明确态度。
  
  3)起诉的理由。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本院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经过审查或者侦查终结所作出的结论。书写这一部分时,要根据所述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的抽象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何条何款、构成什么罪,然后写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共同犯罪案件,应分清每一个被告人的罪责及应负的刑事责任,有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应随之交代清楚。
  
  在引用法律条款时,必须明确引用被告人触犯刑法的条、款、项,而且要先引定罪条款,后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数罪并罚的,要先引重罪条款,后引轻罪条款,最后再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4、受文机关。写明“此致”、“______人民法院”。
  
  5、检察长或者检察员(包括代理检察员)署名,注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6、附注。写明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可以写明其住址;卷宗的卷、册、页等数目;证物、赃物的名称、数量,是否随卷移送或存放何处;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等。
  
  同时也为您详细阐述了该如何写诉讼书的内容,但愿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书写民事起诉状的时候,为避免遗漏诉讼请求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为好。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一、借贷纠纷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企业欠钱不还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1、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资质 (1)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主承销商。 (2)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这样的话是非常的具体化的。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


·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
      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 一、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 1、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一周左右到账,最迟裁员的当月可以拿到,也有些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完毕赔偿金。 2、对于公司裁员赔偿金说7个工作日以内到账,都过了9天了还没到账的情形,首先要去问原单位是什么原因,如...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一、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情人不还钱依然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法律效果?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一、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


·民间借贷关系该怎么才能合法有效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


·以不动产作为债券担保的是需要登记吗?
      以不动产作为债券担保的是需要登记吗?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不动产抵押是在不动产上设定负担,直接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