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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首次手术六个月后做鉴定,伤残十级,误工七个月,护理三个月为什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首次手术六个月后做鉴定,伤残十级,误工七个月,护理三个月,营养四个月。首次手术一后需进行二次手术。现在已经定过残,在XX司法鉴定所,但尚未二次手术。问?、伤残赔偿和二次手术是否只能取一项?是否有国家规定?2、误工、护理、营养定的时间是否可以不认可?(受伤者认为时间与实际休息时间不符?、精神损失费如何索赔,以上情况下可以赔偿到否?问题补充:

·医疗事故,在治疗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病毒怎么办?找医院能否取得赔偿
  在治疗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病毒怎么办?找医院能否取得赔偿,之前关于乙肝赔偿案例的数额是多少?

·3级残疾结婚后每年政府有补助吗?
  你好!我今年22岁,有3级残疾证!请问一下残疾人结婚后是否就没有政府的补助了呢?

·被外地人打的赔偿问题,我被人打了打我的人被拘留了10天现在我花了医药费4000元
  我被人打了打我的人被拘留了10天现在我花了医药费4000元我现在就是想找到对方和解此事可是打我的人不是本地人警察说联系不上对方家属还不能到拘留所看我怕对方释放后找不到对方了我该怎么办法院让我起诉时还得提供对方联系方式!我没有警察还不给!我该怎么办啊我不是想向对方要多少钱我就是想要医药费就行!地方

·交通事故,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伤残怎样界定,责任划?免费法律咨询
  

·9级残废赔偿金多少,断手指
  断手指

·事业单位因公受伤,单位应该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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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是智力三级残疾,我哥可以享受国家什么补助吗
  我哥可以享受国家什么补助吗

·小孩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到至左脚残疾,失去3个拇指,请问我该如何维复自己的权利
  我的女儿在幼儿园里被从外面失控的水泥罐车从外面把围墙撞倒而把我女儿的脚砸伤至残,请问我该怎样做,另外按照国家法律是怎么赔偿的,

·我流产过三次,医生说我第三次怀孕时一定要在家休息,尤其是前三个月,可单位领导不同
  我流产过三次,医生说我第三次怀孕时一定要在家休息,尤其是前三个月,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快帮帮我

·左手拇指有伤残,能不能学车
  左手拇指少了二分之一,能不能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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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浙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 ·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当员工发生以上情况时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本案中周先生在患病的情况下是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其次,最高人民法院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刘某某经济补偿金并与刘某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补发刘某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撤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当然也包括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


  •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鉴定机构在鉴定前,应要求委托方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到场,确保鉴定人可听取意见,询问情况。鉴定


  •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同时应收集和留存证明票据发生原因的诊疗资料证据。如


  •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


  •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


  •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


  •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概述是指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逃避海关的监管,非法将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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