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富阳区房产纠纷律师
富阳区房产纠纷律师
富阳区房产纠纷律师
富阳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金华房产纠纷律师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
温州房产纠纷律师
湖州房产纠纷律师
绍兴房产纠纷律师
嘉兴房产纠纷律师
台州房产纠纷律师
舟山房产纠纷律师
丽水房产纠纷律师
衢州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律师,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地产律师,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屋律师,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二手房律师,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龙门古镇房产纠纷律师
龙门镇房产纠纷律师
洞桥镇房产纠纷律师
天钟山房产纠纷律师
通天飞瀑房产纠纷律师
里山镇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富阳区
> 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富阳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房屋问题,你好,你好,可以去咨询相关的部门
你好,可以去咨询相关的部门
·
房屋买卖合同,交房后按照国家规定大于3%的面积是不用交钱的是吗
交房后按照国家规定大于3%的面积是不用交钱的是吗,但是购房合同写的是多退少补,这样合理吗
·
房屋部分资金逾期!开发商要单方面解除合同!
房屋部分资金逾期!开发商要单方面解除合同!
·
土地赔偿纠纷,开发商占用口粮地用于建房
开发商占用口粮地用于建房,没有任何手续合同让我们看,也没说占用多长时间,按他的给我们一点补偿给打个收条。无奈我们只有求你们给我们指条路,再此先谢谢
·
房屋买卖问题,7前妹妹买了父母的房屋
7前妹妹买了父母的房屋,有买卖合同等手续,但房款至今未付给父母,这个买卖有效吗?
·
房租上涨的问题,你好!请问房东有权随意上调房租吗?
你好!请问房东有权随意上调房租吗?
·
房屋室内落水管漏水造成损失如何计算
房屋室内落水管漏水造成损失如何计算
·
律师,您好!能否帮忙代写一份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挂靠协议
我有一辆私家车,想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代为出租,有以下几个问题帮忙求教,多谢!1.保险应上自用汽车保险,还是营运汽车保险?若上自用汽车保险,万一车丢失,保险公司赔付吗?2.定期保养费用应由我支付还是租赁公司支付?3.租车费用,租赁公司应先支付,还是后支付?4.委托租赁合同是否应先公正,而具有法律效力,去哪可公正呢?5.若中途车胎爆裂,应由我修理还是租赁公司?
·
房产公司欺诈购买
能不能要回租房押金
我通过中介押一付三租了1个单间
在签合同之前我明确我是短租,但是让我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说保证房屋基本设施正常使用,房子大门是坏的,窗户是坏的。
现在住了2个月我不住了,中介说我违约要扣下剩下一个月房租还有押金,让我马上搬走。
我能不能要回我的押金和房租
·
租赁,你好,你好,我有个房客我已经按照合约提前通知他
你好,我有个房客我已经按照合约提前通知他是否续租,他拖延至今仍不答复,现在租房快到期了可是仍不搬走了也不续租,他这里还有当时的一点押金,我该怎么做
·
暖气跑水赔偿问题,四年前装修房子换的钢制暖气
四年前装修房子换的钢制暖气,前天漏了一个大窟窿,家中没人,水流不止,房管所来人把暖气阀门关闭,说放掉了整楼的水,才止住跑水,房管所让赔水钱1000元。暖气尚在质保期内,一切损失都应厂家管,可是厂家说不可能放那么多水,不同意赔。房管所也说不跟厂家对话,非让我赔,然后让我去找厂家赔,这样的程序合理吗?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出借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法上的“上级所有权”与“下级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复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皆属于所有权的质的分割;而当同一财产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
·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而不构
·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张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钱某,价款为42万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入拆迁范围,现张某能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
·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的特殊债权属性,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消费者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
房屋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
商品房预售登记
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预售合同登记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问题,涉及该登记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等而进行的提前登记。预告登记与一般不动产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
一房二卖——卖房履行后合同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分析。 出卖人具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而不订立,能否判决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合同应当被实际履行,除非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有观
·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
破坏监管秩序罪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富阳区鹿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