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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柯桥区漓渚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柯桥区漓渚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柯桥区漓渚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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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產過戶問題,房產過戶問題
  房產過戶問題

·我买回迁户的房子没房产证要怎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我要在北京买套回迁户的房子现在还没有房产证为了避免风险我该如何同业主办理手续?

·民事诉讼 ,我家有五三土地?别人在土地上建有一间房屋有房产?请问我家能拿回土地吗
  我家有五三土地?别人在土地上建有一间房屋有房产?请问我家能拿回土地吗

·房产过户咨询,请问北京东城房管所产权的平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需要那些手续?
  请问北京东城房管所产权的平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需要那些手续?

·我是否能够要回房屋所有权??急~~~
  本人91服兵役其间,父母双亡,姐姐把在家把房屋卖掉了,未与我商量两后,房屋成了买房人的,房产证也归买房人所有。此房屋是农村用房。买房人也是农民。我现在是市民,已退兵役。请问我还能否要回房屋产权?房产证是集体土地?3国家土地局集体发给的。是集体土地所有制。集体土地使用证归为买房人名下我是否还能要回房屋产权?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你好,你好,如果担心,最好让你妈拿钱买下的房子
  你好,如果担心,最好让你妈拿钱买下的房子公证给你所有,写好协议,如有需要请致电。

·二手房三方签了买卖合同,房主亿缺钱为由拒绝平银行贷款
  12月初,我和中介,房主签了房屋买卖置换合同,交了房主定金,合同内规定过户日交钥匙,因为当时三方谈得很好,所以合同没有写平贷款,交房等的具体日期。后中介告诉我房主因为缺钱年前不还贷款致使手续无法办理。后与房主沟通,房主确认春节前不能平房子贷款。房主不积极平贷款是不是不作为,违反基本诚信原则,现在能不能起诉他?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我的房子在供的,如果我老公不同意卖
  我想离婚,我觉得我们合不来,我们有一子一女,我们的房子是供,我想把它卖了,平分财产,可是我老公不同意,我能怎么办?

·租房合同,我的租房期间是三年
  我的租房期间是三年,到没到三年,我想退租,房东要求我赔偿他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取暖问题 ,我家今刚买的新房
  我家今刚买的新房,是地暖,但暖气不热,房子里只?3度,物业也不管,还说不交暖气费就要拆供暖设施,请问我应该怎么?/p>

·关于婚前财产,我与老公登记前双方合钱购买了房子
  我与老公登记前双方合钱购买了房子,钱款的比例是我3分之2,他3分之1.因他是外地人来连工作未满一年所以房产证上无法写上他的名字。问这是否属于我的婚前财产?现已登记,将来如果有问题关于这个房产的分配是怎样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也没有做过任何约定或协议

·父母都去世了,哥哥也去世了,女儿要卖房产,需不需要侄女签字?
  父母都去世了,哥哥也去世了,女儿要卖房产,需不需要侄女签字?

浙江柯桥区漓渚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定期租船合同(一)
      (土产格式)    政府格式纽约土产交易所采纳  (1913年11月6日制定,1946年10月3日最新修订)    1913年11月6日制定,经1921年10月20日、1931年8月6日、1946年10月3日修订。  蒸汽机  本租船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型的良好{   船舶____  内燃机  号的所有人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 ·房屋太靠近变压器是否可以退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分析。  出卖人具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而不订立,能否判决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合同应当被实际履行,除非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有观


  •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


  •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


  • ·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第一,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改房不是单位分配给职


  •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5期。)。我们认为,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


  • ·新冠疫情期间逾期交房不可抗力的认定
      关于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不可抗力的表述: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


  • ·战时自伤罪
      战时自伤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情况下或者在部队接受作战任务进行战斗动员后,由于畏惧战斗,贪生怕死,用自伤身体的手段逃避军事义务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战时造谣惑众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的情况下或者在部队接受作战任务进行战斗动员后,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制造谣言,在部队中散布怯战、厌战思想或恐怖情绪,动谣军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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