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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车辆过户,我单位的一辆车想过户给个人
  我单位的一辆车想过户给个人。请问单位车辆过户手续是怎样的?谢谢。

·车辆买卖纠纷,购买原告的货车使用
  被告找到原告说要购买原告的货车使用,签订了一份《售车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自己所有的货车一辆于136000元售给被告,在签订合同的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预定金36000元将该车开走,剩余尾款100000元待手续办妥后付清,现原告多次催被告办理过户手续并将尾款付清,可被告总是寻找种种借口,一拖再拖至今也不偿还。

·单位租用私车责任,我单位租用私人车辆运输
  我单位租用私人车辆运输,该车主驾驶车辆撞人致死亡,我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急求

·小区公共道路停车位,我们小区在公共道路上划出停车位
  我们小区在公共道路上划出停车位。长期租赁给小区其他业主。造成后面买车的业主没法在小区停车。我想知道物业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

·高速百车连环相撞,济青高速潍坊段近百辆车因大雪连环相撞
  济青高速潍坊段近百辆车因大雪连环相撞,对这起事故该如何定性?因为降雪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怎样赔偿?

·所在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管收取每月50的停车占道费合法吗?现在又换
  我们所在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从前年开始,凡是私家车均缴纳50元每月停车费,请问合法吗?今年年底物管又换了栏杆,小区进出大门的干,又要求有车的业主交240元的刷车卡,是不是合理合法?据我了解有三分之的业主几年来一直没交过停车费。

·消费者权益怎么才能保障,你好!我最近在4S店买了一辆轿车!在上牌过程中4S店把车
  你好!我最近在4S店买了一辆轿车!在上牌过程中4S店把车牌上错了!我要的是自主选号,号码他记下了说没有问题!结果还是弄错了!跟本不是我要的那个号!上完了号才通知的我!上牌费我也交了!弄了一个我不喜欢的号这怎么办!合同里没有表明我要的是什么号!我现在只有他们承认错误的录音!怎么才能挽回我的损失啊!

·咨询,2010年2月6日7时36分被王驾驶轿车
  2010年2月6日7时36分被王驾驶轿车,沿连云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日照市连云港路与海滨五路交汇处左转弯时,与沿海滨五路由南向北在申世振驾驶的2轮摩托车牵引下的原告陈驾驶的2轮摩托车相撞,致陈受伤,车辆部分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被告1王开车的,车是借的。2车主王**。申是我同事,我不打算要钱。该交通事故经日照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右手拇指断指,农民工跟着建筑队修路
  农民工跟着建筑队修路,工作时右手拇指被传送带绞下一半,但是没劳动合同,请问该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自己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自己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一人死亡。肇事司机不是车辆所有人。该如何赔偿?

·责任,如果事故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险
  如果事故车辆投保了车上人员险,你或者雇主对乘车人进行赔付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偷盗车牌后索要钱?,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弟有公职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弟有公职,首次犯法,和一朋友偷盗车牌后索要钱财,后被派出所抓住拘留半月,找关系获得取保候审,现在公安机关已经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现在不知应该怎办??主要想保住公职,期待回信,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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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


  • ·车辆减值损失鉴定中的注意事项
      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1、车辆贬值赔偿责任    车辆贬值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费用;事故车辆的贬值费应由事故责任方赔偿。虽然会带给事故责任方一定的经济损失


  •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2、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事故的车辆、伤亡人员和事故有关的物品、痕迹等所占有的路段或者地点的空间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原始现场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以及


  • ·交通事故机动车方该怎么处理事故?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


  • ·贷款购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与贷款买房不同,贷款买车是一种所有权保留的买卖,购车人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了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权,可是车来你所有权却并不在购车人手中,银行保留车辆的所有权,购车者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银行归还一定数额的贷款,待购车者支付完车辆的全部价款后,银行才会将所有权转移给购车者。一旦购车者没有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银行作为车


  • ·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2020年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 ·汽车产品供需合同
      分配单号:                                    共   页 第   页需要主管部门:                      签订地点:   合同号:(    )字   号   ┌───────────────────────┬──────────┐  │        需     


  •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的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导致被侵权人车辆受损的,如果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后,其贬值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是这样答复的: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若待售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交通事


  • ·浙江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本罪是指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浙江诸暨浬浦镇交通事故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浙江诸暨浬浦镇交警大队法律咨询,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为您解决交通事故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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