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长兴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长兴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长兴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长兴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律师,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地产律师,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屋律师,浙江长兴李家巷镇二手房律师,浙江长兴李家巷镇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长兴李家巷镇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虹星桥镇房产纠纷律师 煤山镇房产纠纷律师 夹浦镇房产纠纷律师 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洪桥镇房产纠纷律师 泗安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长兴> 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长兴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原贴]1月在XX宝与XX尔橱柜签订整体厨房的购买合同并交付全?4000我应该如
  [原贴]1月在XX宝与XX尔橱柜签订整体厨房的购买合同并交付全?4000我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关于购买二手房的土地证的问题
  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可我不知道土地证是国有土地的好,还是国有划拨的好,请帮忙分析一下,哪种可以买。

·出租房被偷,出租房被偷11月29号晚5点半左右放内被偷已经被摄像头拍下小偷的身影
  出租房被偷11月29号晚5点半左右放内被偷已经被摄像头拍下小偷的身影背着我的东西出门作为房东没有及时制止陌生人进入是不是有一定的责任(已经报警)

·房产,房产,房产
  房产

·房产纠纷,1套2室1厅的房子
  1套2室1厅的房子,外婆已经过世,目前房产证名字是我和外婆,房子是06外婆和我动迁所得,当初我贴房换大支付2万元,目前我想产证去掉外婆名字,但外婆其他子女不同意.我该如何.再加户主目前是我,我一个侄女户口也在,她即将生子按照户口相关规定孩子可以落户我处,我不同意,该如何办.

·房屋租赁遭损坏不愿赔偿怎么办?
  我家房屋出租给一个体户五年,现在发现墙面地面均遭到严重损坏,而且不愿赔偿,出租时没有租赁合同,要起诉该如何提供证据?

·关于离婚后保障性住房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咨询律师
  住房问题:我们一家三口申请的保障性住房,深户,已交清房费,签了合同,还没拿到钥匙。现在如果离婚,房子是会不会收回呢?因为记得条例是说拿了房子5年内不得离异。如果房子不用收回,那又该怎么分配呢?如果孩子归我,是不是也占三分之一产权呢?扶养权问题:儿子还有2个月满3周岁,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婆婆照顾。我与老公分居近1年,分居后一直住在娘家,与儿子生活在一起。现在

·门市房拆迁应如何补偿,原来六十平米的门市拆迁应给多大平米的
  原来六十平米的门市拆迁应给多大平米的,每平米还用加钱吗那如果开发商没有六十平的,最小是九十平,应怎么办

·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中止一方要无理告刑事检察院不于立案
  民事诉讼中止一方要无理告刑事检察院不于立案,要等多久重新民事开庭

·如果在父母去逝后,房产登记写的哥哥的名字,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立有遗嘱,所有财产属一个子女所有,那么其他子女是否不能享有继承权?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委托中介托管
  房屋委托中介托管,签约至动迁为止。近期要收回房屋,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并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如腾房时间没有谈妥,请问中介多长时间才能倒房,有规定?

·房屋租赁纠纷 迫切等待您得回复!
  本人在铁西区租住一套房,未到期,房主要求腾房。双方有收条注明租住日期至截至日期!想请问收条是否有法律效力,该怎样解决?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


  • ·父母赠房后一方反悔,共同财产单方可以处置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 ·融资租赁业务程序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虽然不同的融资形式有其不同的业务操作程序,但其基本程序大致如下:    一、由承租人选定供货商和设备。    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人和最适合的设备是关键一步。承租人有能力自行选择的,可自进行选择,如果承租人没有能力或能力不


  •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


  • ·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缴纳大修基金、提供相关手续等,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将由购房者自身承担。二、全装修房的法律风险和防范1、全装修房的购房者应对房屋的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 ·楼上邻居将厨房改厕所,正对楼下厨房,如何维权
      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


  • ·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特证?
      一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即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地产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受赠人享受无偿接受对房所赠与房地产的权利;二是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将房地产交付受赠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完成后,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发生纠纷,受赠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三是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地产赠与行为属所有权转移,应按照规


  • ·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
      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    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    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涉及到第三人,任


  •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 ·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在判断“一房二卖”是否为合同诈骗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的行为。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长兴李家巷镇房产纠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