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越城区侵权赔偿律师
越城区侵权赔偿律师
越城区侵权赔偿律师
越城区侵权赔偿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
>>
杭州侵权赔偿律师
金华侵权赔偿律师
宁波侵权赔偿律师
温州侵权赔偿律师
湖州侵权赔偿律师
绍兴侵权赔偿律师
嘉兴侵权赔偿律师
台州侵权赔偿律师
舟山侵权赔偿律师
丽水侵权赔偿律师
衢州侵权赔偿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标签
>>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损害赔偿律师,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赔偿律师,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维权律师,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索赔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环境污染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孙端镇侵权赔偿律师
迪荡街道侵权赔偿律师
陶堰镇侵权赔偿律师
灵芝镇侵权赔偿律师
富盛镇侵权赔偿律师
东湖镇侵权赔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越城区
> 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
浙江越城区侵权赔偿律师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环境污染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案件,为您解决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
杀人凶手11年后被抓,被抓多久后可以提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赔偿?
杀人凶手11年后被抓,被抓多久后可以提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赔偿?因为我人在外地,回趟家不方便!
·
工伤赔偿,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
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右手下半段,手腕上段骨折,经开刀手术后现用钢板固定,单位认定为工伤,但没有书面证明,请问该如何赔偿?
·
受伤民工的赔偿该由我负责吗
我为建筑公司找民工及拉民工的车辆,公司按所找人数的多少给我酬金。结果拉民工的车途中撞车,一民工受重伤,其损失该由我负责吗?
·
工亡后的赔偿费中是否有该人父亲的钱是多少?
工亡后,所在公司给家属一笔抚恤金,这笔款项里是否有亡人父亲的养老费,如果有该按多少比例给付给老人。现在家属从抚恤金里给老人打了一笔钱,但是老人没有密码取不出钱了,情况是该家属现在不承认给老人这笔钱,钱谁也动不了。该人生前所居住的房屋是老人名下的,是否归老人所有。
·
解雇员工赔偿 ,我跟公司签了三合同
我跟公司签了三合同,现在做一个,公司无缘无故解雇我,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法律关于公司企业解雇员工赔偿又是如何规定的?谢谢了?/p>
·
交了管理费,电瓶被偷(没停在车库,停在大门前)物业要赔偿吗?
昨天回家老公把电瓶车停在地大门口,第二天去上班发现电瓶被偷。我和物业去交涉,他说如果我停在车库他就赔偿我,现在我没停在车库就不能赔。
·
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怎样赔偿
我租用门市房开商店,租期5年,现还有3年到期,房东现将房屋卖出想提前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不同意,如果非要终止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谢谢
·
工伤赔偿,您好!一级伤残
您好!一级伤残,工厂应赔多少钱如何计算赔偿金额此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
裁员赔款不合理,公司大量裁员
公司大量裁员,没有预先通知,按660元每年赔一个月。合理吗
·
伤残赔偿,我弟因工作不慎导致右手食指受伤
我弟因工作不慎导致右手食指受伤,第一指节指骨断掉一半,指甲完全缺失。请问如果进行伤残鉴定的话可以鉴定为几级?可以申请哪些项目的赔偿?谢谢。
·
工伤赔尝,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因在农民人家建筑家工作
因在农民人家建筑家工作,某人正准备开工,但因还没开工之前,某人就上三楼顶看下情况,因脚失麻了,一不小心就掉下地,因抢救无效死亡。某人性男,本年40岁。有妻,一男两女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员工在给用人单位造成哪些损失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者有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时候,劳动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是哪些情形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
·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评损空间过大 比如你的爱车的前装饰杠撞裂需要更换,而比如一条原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可能要两三千元,而一条副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则只要几百元。而给你换上的配件是否为原厂。 2、理赔记录混乱
·
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从我国近几年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看,“包二奶”、“婚外恋”现象日益严重,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统计,我国每年有40多万个
·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疾病造成的,二是外来的,三是非自身的,四是突发的。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确定被保险人属于意外伤害,可以给予赔付。根据保险法中的损失补
·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有无年龄限制
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参加生产活动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很普遍。特别是在农村,60周岁以上的人还在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很多
·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额?
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限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在侵犯商标权案件中,被侵犯人可按其所受到的实
·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时效起算点
我国法律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亦应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无论起点从交通事故发生日或者医疗终结日算,还是从伤残评定日或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日或一方同
·
浙江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职工平均工资27374(半年136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9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57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328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苏高法电【2009】69号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通常认为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 &
·
合同期满后公司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的认定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方提出终止的,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或到期时提出终止。用人单位到期未终止且仍接受劳动者劳动的,应视为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新的劳动合同期限并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只有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终止与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关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
如何理解“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判定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因
·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三款),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虚假信息,是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完全不曾发生的情况。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环境污染赔偿,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侵权赔偿案件,为您解决侵权赔偿法律纠纷。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越城区稽山街道侵权赔偿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