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
>>
杭州医疗事故律师
金华医疗事故律师
宁波医疗事故律师
温州医疗事故律师
湖州医疗事故律师
绍兴医疗事故律师
嘉兴医疗事故律师
台州医疗事故律师
舟山医疗事故律师
丽水医疗事故律师
衢州医疗事故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标签
>>
浙江医疗律师,浙江医疗事故律师,浙江事故鉴定律师,浙江医疗纠纷律师,浙江医疗赔偿律师,浙江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浙江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浙江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浙江经济犯罪律师
,
浙江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事故律师
南湖区医疗事故律师
桐乡医疗事故律师
平湖医疗事故律师
海宁医疗事故律师
海盐医疗事故律师
嘉善医疗事故律师
嘉兴市医疗事故律师
秀洲区医疗事故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 医疗事故律师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浙江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浙江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
伤残等级鉴定,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哥哥在5月份的时候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哥哥在5月份的时候,在工作时脚踝骨不慎受伤,脚有4根骨头断,我想问一下能定为几级伤残!
·
两位老人被侄子打伤,法医鉴定一人是轻微伤,另一人是轻伤,我应该怎样提起诉讼?
我爸妈被他的侄子打伤手,两老人都已经60多岁,我妈的左手无名指骨折了,我爸患有糖尿病,右手大拇指骨节粉碎,右手臂缝了很多针,现在多方一分医药费也没给,我该怎么办?
·
腕关节月骨坏死算几级伤残
请问那个腕关节月骨坏死算几级伤残???????
·
7级伤残的赔赏标准,一左脚拇趾、食趾、无名趾缺失
一左脚拇趾、食趾、无名趾缺失,右脚拇趾缺失
·
在干活中受伤,六级伤残,企业怎样包赔老人的赡养费和对子女抚养费
在我私企中干活时由于工人操作违章致六级伤残,该职工是农村户口,请问怎样包赔其两个70多岁父母的赡养费?他儿子12岁,女儿2岁,抚养费怎么支付?请费心解答!
·
?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请问我该怎
?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不过我们手头都没有的,现在去想照顾老爸老妈,回宁波老家工作了,并招考到了宁波的事业单位,现在想辞职,但是医院说要么离职,不给档案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
你好我想请问,医保续交后是否还按正常医保返钱。谢谢!!
你好我想请问,医保续交后是否还按正常医保返钱。谢谢!
·
老人摔伤,5个子女如何分担医疗费用
72岁老人走路不慎摔断了腿,入住武汉四医院,手术费用要六万左右。老人有2子3女,二女儿与老人关系不和,很少来往。大女儿(家庭条件最好,二人有正式稳定工作,儿子在做生意)说愿意借钱一万老人做手术,同时要求老人在有钱的第一时间还钱,并且称老人只要缺钱全部费用应该由长子来出。二女儿与老人关系不和,很少来往。长子家只有一人有工作,全家月收入才3000,并且全家无社保
·
腰间盘术后两年钉帽掉了,你好我两年前因腰疼经医生诊断是腰间盘突出做了手术并下了一
你好我两年前因腰疼经医生诊断是腰间盘突出做了手术并下了一组半钉现在腰腿又疼了经检查医生说是钉帽脱落压迫的请问这种钉帽脱落算不算医疗事故
·
伤残9级赔付额,我是湖北襄阳市区城镇居民
我是湖北襄阳市区城镇居民,法院鉴定为伤残9级(轻伤),是被人故意偶打的,能麻烦律师细致的帮去算一下,到底能赔付多少钱,我不想让此人去判刑,只要赔付额合理即可。
·
有两级的残疾证座火车可以半价?
我是两级的残疾人,想要座肇庆到昆明的火车,请问我可以享受半价的火车票?
·
工作受伤了,属于工伤的,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浙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
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当员工发生以上情况时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本案中周先生在患病的情况下是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其次,最高人民法院
·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刘某某经济补偿金并与刘某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补发刘某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撤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当然也包括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
·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鉴定机构在鉴定前,应要求委托方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到场,确保鉴定人可听取意见,询问情况。鉴定
·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同时应收集和留存证明票据发生原因的诊疗资料证据。如
·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
·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
·
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浙江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浙江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医疗事故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