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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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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造成工伤。按九级伤残该赔付多少钱呢?
我父亲在工地上被机器压坏了右手食指的第一节,到医院做残疾鉴定,鉴定为9级伤残。现在对方用人单位需要赔付我们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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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各位你们好!我在上班中腿骨折了!认定为工伤!我出院
各位你们好!我在上班中腿骨折了!认定为工伤!我出院,公司以各种理由让我放弃劳动能力。我当时放弃了还签字按了手印,可我最后还是鉴定了。《伤残等级为九级》在住院和养伤期间什么待遇都没有!医疗费都是我自己付的。我跟公司交涉了好多次无果!我想起诉;我当时放弃了,最后鉴定的伤残等级九级还有用吗?法律会承认吗?仲裁有效期是四十天,仲裁到法院有效期是多少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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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律师?我是一名建筑工?单位未签定劳动合?.5月份我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
律师?我是一名建筑工?单位未签定劳动合?.5月份我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导致脾脏切除.医药费是用工单位支付?但是其他费用自理.请问我可以要求补偿吗?补偿的额度为多少?具体程序怎样进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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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工伤问题请教,是否工伤问题请教
是否工伤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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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案件,我在10份上班时受伤至左侧内踝骨折右侧半月板损伤住院治疗一月现回家
我在10份上班时受伤至左侧内踝骨折右侧半月板损伤住院治疗一月现回家治疗,厂里只负责了医药费并且厂里为了能报销药费在住院时用了他人姓名,怎样才能得到应有赔偿,赔偿包括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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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7月2号在工地上从架子上摔下来
7月2号在工地上从架子上摔下来,现在12月多后遗症发作。请问可不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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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当月缴的能为当月的工伤费用做保障吗?
2月-7月公司一直都买了工伤保险,可是老总为何说2月发生的工伤不能做工伤保险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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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至今没有待遇怎么办
我单位现有3名老工伤人员,都已通过鉴定至今没有工伤补偿金,也没有享受工伤待遇,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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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是开庭完马上作出
裁决书是开庭完马上作出,还是过一天或几天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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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算工伤吗
我小叔在造船厂由于机器开关失灵左肢截掉了 ,工作日期时间都不固定 ,有活就干没活就在家等,没有合同没有厂牌请问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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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
我妈妈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右手下半段,手腕上段骨折,经开刀手术后现用钢板固定,单位认定为工伤,但没有书面证明,请问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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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伤鉴定,个人工伤鉴定
个人工伤鉴定
浙江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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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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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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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法定代表人:C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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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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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主体依据修改后的新条文作出工伤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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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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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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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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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为了促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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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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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2.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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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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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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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国家罪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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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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