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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离婚债务问题,我是08年9月结的婚
  我是08年9月结的婚,现有一11个月大的女儿,从结婚到现在,我老公先后从我爸妈借款7.8万余元,最近,我发现他在外面还有5.6万元的债务,请问,如果离婚,他在外面的债务还和我有关系吗?他欠我爸妈的钱如何追回

·欠债不?,A先生跟B先生赌博输了钱
  A先生跟B先生赌博输了钱,然后向C先生借款还给B先生,并写了欠条给C先生,并承诺半还清,结果三个月后A先生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请问C先生该怎么?

·公司债务问题,我父亲突然死亡他公司的债务要我承担吗公司我没有股份的
  我父亲突然死亡他公司的债务要我承担吗公司我没有股份的

·关于债务债权的问题,你好
  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债务,信用社债务,信用社债务。农户可否拿土地偿还
  信用社债务。农户可否拿土地偿还

·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
  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可协议书的名头就叫《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合法吗?协议书的甲方是绿化公司,乙方是村委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自己的土地乙方要写村委会呢?

·店面转让纠纷,我于2个多月前转让一家干洗店
  我于2个多月前转让一家干洗店,交付订金1000元后,没有签订正式转让协议,只有手写一份,原店主说给我装修后,我交付部分款25000元(含订金1000)。可是后来原店主借故不装修,让我先交付25000元后,不再提装修的事,现在一直和我所要余款,我不交付,他起诉我,这案件应该怎么分析

·房屋转让购房权合法吗?,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
  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从一开始便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即退还从对方那得到的款项。

·债务纠纷,律师你好:我有个亲属在农村是小队
  律师你好:我有个亲属在农村是小队,队长,他占用低保户3千元钱还有经营地,共不到2万元,请问:有个村民把他告了,现在公安局把他找去了,现在以进去10天,不让家属看,我不知道他究竟违反了什么法,有多重,谢谢!

·判决多年为何得不到执行,我在石门具人民法院打了-债务官司/至今己有八年左右了/法
  我在石门具人民法院打了-债务官司/至今己有八年左右了/法院在二OO四年就判我胜诉/但至今还未执行/我应该怎么办

·债务债权,本人安徽人士现在汉川种植莲藕因上半年藕行欠了三万块钱写了欠条说好下半年
  本人安徽人士现在汉川种植莲藕因上半年藕行欠了三万块钱写了欠条说好下半年做生意就还,但是现在他做生意很久了一直拿现金在和别人做生意却把我的三万块钱拖着不还。我现在生意亏本急需用钱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尽快把钱还我??谢谢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还要举证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还要举证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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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n


  • ·民事裁定书(对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3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


  • ·债权人的代位权
      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


  •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


  • ·债务抵销权的行使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权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抵销权人也不得撤回。        但是,抵销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附有条件或者期限的抵销意思表示无效。  &nb


  •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法定条件及程序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依约还本付息的并以公司债券形式表现的一种公司债务。公司债务是指在公司应承担的公司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对外承担给付的义务。如公司签约产生的给付义务、公司侵权产生的给付义务等等,都应包括在公司债务中。从这一角度来看,公司债是公司债务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又与其有着


  • ·隐名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
      因隐名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两种:一是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与第三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而名义出资人拒绝履行并主张股东权而产生的纠纷。(一)名义出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资格的取得不以实际出资为必要条件,名义出资人虽然并未实际出资,但是其是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


  • ·债务相关原理2
      1、迟延履行原理。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而是拖延时间,以此达到逃债的目的。  2、违约毁约原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人经过综合平衡利益,认为违约毁约所得到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因违约毁约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债务人因此选择拒绝履行的方式来实施逃债,使债权人的原计划的债权利益落空。  3、担保落空原理。


  • ·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第三人是否享有异议权?
      依照《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10条之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61条、第63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依申请


  • ·公司改制逃债法律效力
      第一、企业以优质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公司应当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债务加入人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


  •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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