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债注意事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二)重视担保期间。《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朋满之门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对此。债权人不能认为官司胜诉后,就万事大吉,申请法院执行一定要在申请期限内,否则法院不予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只好吃哑巴亏。

    (四)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失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为此,债权人如遇到证人因病危有死亡的危险;物证有因天时或因对方行为有变更、消灭的可能;证人要远离住所,去向不定的情况,应在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如果在提起诉讼前。某项证据需要保全,债权人可向公证机关申请,采取公证形式保全证据。

    (五)善于协商调解。《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法院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法院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 整
      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 整,不另行增减。借款期限延长 个月,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借款月利息 ,月 日至 年 本延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 年 月 8 日三个月利息元整。借款期限内提早还款的,利息按月利息折算成天数计取。若再次逾期还款甲方愿双...


·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得条件是怎样的
      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得条件是怎样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一般只需要贷款人提供身份信息,并不需要贷款人提供抵押物和担保,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会相对容易一下。如果贷款金额较大,贷款公司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会审查的比较严格。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相关问题。 一、昆明...


·借贷合同有偿无偿是否有限制
      借贷合同有偿无偿是否有限制?没有限制,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一般没有约定利息的就视为无偿合同,如果有约定利息就是有偿合同,具体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另外,根据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贷。有偿的民间借...


·老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1、老赖公司欠钱不还直接去公司,要求公司的负责人员对于此事进行说法。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去法院诉讼。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


·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
      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一、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


·如何申请备用信用证贷款?
      如何申请备用信用证贷款? 一、什么是备用信用证贷款? 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是指在境外金融机构开立备用信用证提供保证项下,银行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贷款。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银行业常用术语。基本做法是银行以其他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开具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作担...


·欠条怎么起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按照传票指示参加诉讼;4.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5.胜...


·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在实践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这也导致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这样是有法律风险的。那么,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


·什么是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如何认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工作人员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家工作人员将财产存放于境外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境外存款,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就可能触及了隐瞒境外存款罪。而此时判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此罪,就要做出认定,究竟该怎么来认定隐瞒境外存款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在实现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其中,国有制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企业的发展更加的突飞猛进,但是,其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弊端,比如,企业中职工挪用公款、受贿等职务犯罪。那么,针对国有企业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