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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婚后安置房未拿到离婚可以分割多少
  我问题是这样的。
我们一家五口人。老公,我,公公,婆婆和女儿现3周(办了独身子女证)。
婚后一直住在公公的城镇房子中,孩子两岁家里拆迁,所得三套房子分别是公公婆婆80.我和老公80.孩子80.当时选时老公和公公房子是分开户的。老公名下是160.现拿到现房80其他房子都没拿到(当时拿房时公公只要了老公一个人的身份证,但我知道

·经济适用房的过户与费用,2010年爸和妈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
  2010年爸和妈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户主是爸爸,现在爸爸身体很弱。我们有三兄妹但很不和睦。爸爸担心他离去后为房子闹争纷。想知道他离开后房子是过户到母亲名下还是孩子名下,还有费用是多少。

·买家拖着不过户,买卖的是期房
  买卖的是期房,签的是协议,由于开发商原因,三证拖了一个多月时间没办出,办出后,我立马通知过户,结果,买家推脱说忙没时间去打证明,还说我拖时间了,他也可以拖。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2手房的大修基金,通过中介
  通过中介,我把名下的一套09年交工的新房出售了,但是签定居间合同和补充协议时没有提到大修基金的问题,后在补充协议2里注明一条,出让方已经交纳的未使用的费,税金由买收人全额折现。。现在购房款已经给付了,房子也移交了,就剩过户了。。买方和中介要求我无偿给买方,我感觉和补充协议不符合,请问我追要大修基金有理由吗?胜算几何?

·购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不足,导致下款时间过长,如何避免违约?
  


我申请组合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的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中签署了一个全款支付的期限,原文如下:

”若贷款在2015年10月1日之前不能正常下款,乙方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我的组合贷款申请,在7月3日已经通过审核,并且在7月14日,商贷部分已经下款,甲方已经拿到。


·房屋买卖,如果已经交付房子
  如果已经交付房子,可以要求支付购房款。

·租另纠纷,租出去得模板,租出去得模板,租方和工程主都不出庭怎么办
  租出去得模板,租方和工程主都不出庭怎么办

·我的房租该不该交,我大概是10前买的商品房一直没人管理最近原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了另
  我大概是10前买的商品房一直没人管理最近原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了另一个企业这个企业要来收我的房租一万多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而在我刚买房时要办理房产权原开发商一直也没给我办理我的售房合同上也说明了我不用缴纳房租此房属于私有房并且我们楼是近才获得的售房许可而在这十余期间开发商也没尽任何的义务与管理措施所以我想问像我这样的情况我需要缴纳这个房租吗

·关于办房产证?,你好,你好,建议你到当地国土局咨询。
  你好,建议你到当地国土局咨询。

·因违约引起的官司,我租的是房东的后厅
  我租的是房东的后厅,卖服装,协议上写的是我们卖年青衣服,他们卖老年衣服,可是他一看我们卖年青衣服卖的好,他也上年青衣服,我就与他理论此事,说他违约的事,我老姨正巧来到我店里,听到我们说的事,就说你这不是欺负人吗,也与他理论此事,他一听我老姨说他就赶我老姨走,还拿凳子打我老姨我们拉开了,我老姨走后他报了警说我老姨打他,经查实后,他要求要医药费,我们没同意,证人

·新司法解释 这样公平吗 父母出资买房的问题
  

·房产租赁合同,我是承租方
  我是承租方,我8月底通过正大中介租的对方的房屋,签约一年。后来11月初,因公司变动,所以选择搬家,并及时提前通知了房东。我们11月底租金到期搬走了。合同写的是如果单方违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赔偿对方1200元的损失。我同意赔偿损失1200元,但是还交了1572暖气费我想要回。房东不给,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说只退1000元暖气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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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签订合同时夫妻一方未到场签名的合同是否无效呢?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


  •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此双方名下没有产权房。现在女儿尚未成年,这两套住房到底该怎么分割成了他们最棘手的问题。    我们德本律所王律师


  •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主张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的合理诉求,人民法院还是应当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予以保


  •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在出版、制作时与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


  • ·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


  •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


  • ·跳单买房,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跳单”是一个行业术语,就是指房屋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第一,要看中介合同是否已经生效,且要看中介人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交易机


  •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


  •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补偿的范围,如进行拆除,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 ·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是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是领有国有土地使


  •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规定
         很多购房人关心在当前商品房限购令的背景下,南京一直以来的买房落户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对于这个问题,律师解答说,目前南京买房落户的政策尚无变化,南京目前的买房落户政策出自2004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协助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本罪由刑事修正案(九)第十三条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确定。原罪名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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