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海曙区公司法务律师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海曙区公司法务律师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海曙区公司法务律师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海曙区公司法务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标签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法律顾问,浙江海曙区古林镇企业法律顾问,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收购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经济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股权转让律师,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浙江海曙区古林镇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领域
>> 
洞桥镇公司法务律师 白云街道公司法务律师 西塘河公司法务律师 龙观牌坊群公司法务律师 章水镇公司法务律师 段塘街道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海曙区> 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海曙区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解答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案件,为您解决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补偿,我在富阳造纸厂工作6年了
  我在富阳造纸厂工作6年了,现在政府关停了,请问有什么补偿吗

·老板拖欠工资,工厂要求我们部门放年假工资发10份的工资请问律师合法吗
  工厂要求我们部门放年假工资发10份的工资请问律师合法吗

·我是做节能灯厂的 ,我用的厂房是租赁的,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我的厂房是租赁的,现在要动迁,我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呢?

·劳动合同法,你好!我是一工厂员工
  你好!我是一工厂员工,现以象工厂提交了离辞申请书,工厂也给予了批准,可工厂不将工资一次性付清,请问,工厂这样做合符劳动合同法吗?

·非农户口医疗保险怎么交,我是安徽含山县姚庙人1997年至1999在陶瓷厂上班
  我是安徽含山县姚庙人1997年至1999在陶瓷厂上班,户口1998年迁入陶瓷厂成为非农户口,1999年8月自愿辞职现无工作单位想问一下我这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该怎么交,2008年7月份在浙江常州交过7,8月的养老保险,请对知道的朋友和老师帮忙一下告知,谢!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生产安全责任书,我想请工人搭一个工厂棚
  我想请工人搭一个工厂棚,想跟他们签订一份生产安全责任书,当工人在生产中发生事故时免除自己责任。

·商场各种罚款谁能?,我是一名厂家促销员
  我是一名厂家促销员,每月除了卖自己的货还要卖商场自营商品,每个月都会定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卖不完就罚款,这种行为合法吗

·公司注册成立和股份划分,您好!我们是网吧经营者
  您好!我们是网吧经营者,随着国家关于网吧连锁政策的出台和支持、在现实经营中的困难和对未来行业的远瞻。我们决定整合经营。成立一家文化网络公司,把现在网吧业主变为股东,就现在对公司的建立程序和股份划分的合理性咨询律师,望给予帮助,谢谢!

·违反厂纪厂规可以除名吗,员工在生产线上辱骂班组长
  员工在生产线上辱骂班组长,并对班组长动手,公司是否可以以违反厂纪厂规对员工进行除名处理

·拖欠工资,我在**船厂上班
  我在**船厂上班,是属于外协承包队的工人以前是老板给发工资,后来说为了保证外协员工工资就改成场子给打钱,结果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没发工资了,现在是12月份,我们每个月底结账,到现在9月份的工资还没发呢,请问出了这种问题该怎么办啊?

·关于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厂方应负的责?请指?谢谢!
  我岳?1?已经退?厂方看我岳父工作还可?于是继续留用,并签了临时合?现因在工作中把左眼弄?伤得比较严重(?十几前左眼弄伤?视力:几乎看不?,现在需要将左眼挖掉.请问现在的厂方要对我岳父负什么责任吗?如果厂说要我岳父自己承担一部分医疗费是不是合理?这事情具体该如何解决?请各位大律师解答,谢谢各位!!!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公司法务法律知识:
  • ·夫妻共同财产调查——股票
          一旦夫妻感情之间出现问题,虽然双方都还没有提出离婚,可是两个人都会做好最坏的打算——离婚。离婚就要面临财产的分割,所以有些当事人会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中显


  •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裁判观点一:    股权回购的条件不限于公司法第74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各方可以在投资合作协议中约定回购的条件。    裁判要旨:回购条款承诺清晰而明确,是当事人在投资协议外特别设立的保


  • ·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对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


  • ·股权质押的效力
      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一、股权质押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


  • ·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⒉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⒊夫妻一人不愿意持


  • ·个人股权转让报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明确了7种股权转移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权转让收入、原值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界定,并明确指出受让方为个人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并负有事先报告义务。(一)股权转让的征税范围67号文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浙江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  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


  •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让公司股权。在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不持股的一方希望受让股权,而持股方同意,则这种股权转让方法和向任意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程序完全相同,但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下列条件: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三)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


  •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破坏监管秩序罪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解答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公司法务案件,为您解决公司法务法律纠纷。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公司法务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