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秀洲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秀洲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秀洲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秀洲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律师,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地产律师,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屋律师,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二手房律师,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王江泾镇房产纠纷律师 油车港镇房产纠纷律师 新城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王店镇房产纠纷律师 洪合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秀洲区> 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秀洲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出租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涨价,并且是 比相邻店面多
  咨询者你好:合同时有效的,可以要求儿子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遗产问题,某老太,某老太,育有1子4女,无职业。丧偶后,其
  某老太,育有1子4女,无职业。丧偶后,其生活费用有子女共同出资。1991年,老太以本人户口动迁后分得一套34.12平米的使用权房。老人本人意愿由3女儿照料其生活起居,并且生后事也由3女儿负责(包括丧葬费,坟墓购买费用),在老太死后把房产交给3女儿继承,但并未留下书面遗嘱。1995年,3女婿以自己的名义买下该房屋的产权,并迁入户口成为户主。老太于1999年逝世

·劳动纠纷,我今年五月份去**出租公司开出租车
  我今年五月份去**出租公司开出租车,交了五千元押金,因为是单班一个人开的,觉得很累,所以在十一月的十九号叫了一个不是出租车驾驶员帮我运营,中午被**督导抓到,车队以此为由辞退了我的工作并扣押了我所有押金,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谢谢

·出租房被盗索赔,我在出租房被盗笔记本电脑房东有无责任?责任多少?电脑现价3500
  我在出租房被盗笔记本电脑房东有无责任?责任多少?电脑现价3500。

·房产继承协议子女都签字没有公证有效吗
  温馨提示:我父母有一套住房,房主是父亲已去世,现在家中有老母亲和3个子女,通过协商,在适当时期将此房出售给我,(60万元)并拟了一份协议,3个子女都分别在协议上签了字,老母亲没有签字,只是在协议上标明此协议经过母亲及个子女同意,没有公证,此协议有效吗?谢谢您的回答

·怎样争取房产所有权 ,本人?994前所拥有房产(父亲单位分配
  本人?994前所拥有房产(父亲单位分配,放在本人名下,说是婚房),因为出国需?吊销户口.?000?父母离婚.?接到母亲来电,[说是政府要求买下房子所有权,如逾期不买,将收为国有].因为是母?我很相信,没有去查?并按照母亲要?写了委托?委托母亲全权处理此事.本人?011回归上?并顺利把户口迁入此房,但产权证是母亲名?我请求母亲归还房产在我名?我还她买房子的钱.

·【二房东如此出租是否违法?】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北京租了一间店面进行经营。我的房东张万民确切地说是“二房东”,房子不是张万民本人的,而是由张万民从一国营单位手中租来的,租期为20年。张万民承租后将房子中间砌了一堵墙、一分为二、分割成为两个独立的空间对外出租。此店面位于楼层的东单元一层102(楼全高6层,属商住两用性质)。我所承租的是102的西半间,并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后来张万

·承租房拆迁问题,我父母承租着一套北京50平米的两居室房子
  我父母承租着一套北京50平米的两居室房子,有30年了。房子是原来单位的。现在要拆迁,可是我父母10年前已经离婚,由于没有办法解决居住问题,当时协议离婚各住一间。现在采取实物补偿方式,还是由原承租人在新房里承租。是否应该分2套房子承租呀?(父母矛盾尖锐不宜长期继续居住在一起,且家庭贫困,没有办法解决居住问题,如果给一方货币补偿无法解决居住问题)。

·房屋抵押,朋友向我借款以第三人的房屋抵押
  朋友向我借款以第三人的房屋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请问到期不能还款,能不能执行抵押房屋,谢谢

·关于遗嘱的问题,请问律师:我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给我
  请问律师:我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给我,由于她不识字,所以立遗嘱只能是请人代书,我找不到其他人,只能找我的同学来帮写。别外还有两个人在场,一个是我另外的一个同学,一个是我母亲的一个朋友。我有如下问题:1.同学是否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人?2.这种代书的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3.如果要立成公正的遗嘱形式,是否是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代书?4.公正形式的遗嘱,其收费大概在什么

·未领结婚证的两个人分期买房子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我男朋友91年,我92年,但是现在准备买房,没有结婚证,请问房产证上面可以写我的名字吗?房子是分期付款(家婆帮我们出)

·未还房贷被银行起诉,未还房贷被银行起诉
  未还房贷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担保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偿还,现房地产公司偿还银行欠款后,已将房子已转卖,又起诉我偿还还他们公司所偿还的银行欠款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赠予房产如何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


  • ·房地产抵押法律风险
      有些抵押权人,在设立宅基地上的房产抵押时,只要在宅基地所在地有未享受过宅基地权利的第三人做担保,并交一定数量的担保金,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当抵押人还款后,第三人交的担保金由抵押权人补偿不低于银行利息的费用。当抵押人清偿不了贷款本金和利费时,直接将房产转让给第三人。但要预先在抵押合同中协商好转让变现的价格。四是抵押人依法承


  •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比将出资为赠与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子女一方更符合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


  •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出台,“20%个税”成为刚性原则。逃税生意满街兜售,成为某些房产中介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


  •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间界定以产权证为准,将会使许多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投资者造成收益损失。其二,如果考虑长久出租,要想维持原有居住品质和租金水平,还应每


  •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房产纠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