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越城区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越城区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越城区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越城区合同协议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标签
>>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律师,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法律师,浙江越城区皋埠镇经济律师,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审查律师,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谈判律师,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浙江越城区皋埠镇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刑事辩护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马山镇合同协议律师 北海街道合同协议律师 斗门镇合同协议律师 蕺山街道合同协议律师 鉴湖镇合同协议律师 城南街道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越城区> 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越城区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离婚,债务处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共同债务,我们欠别人的,别人欠我们的,但是协商后,决定都归男方所有,那么离婚协议书上,我该怎么写债务问题?

·公证后的离婚协议能否办理过户
  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能否单方申请房屋过户

·离婚财产分割,你好!少分不知道少到那个程度?现在男方想协议离婚
  你好!少分不知道少到那个程度?现在男方想协议离婚,要求拿财产的30%,按你们实际的案例能达到吗?

·签定的竞业限制协议不平等怎么办?
  因为是做销售,离开公司后单位让签订的协议中有竞业限制条款,两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产品,违都罚款20万元,但协议中,单位并不给支付竞业补偿金,这个协议能否取消?

·车辆免责协议书,朋友向我借身份证上外地车牌
  朋友向我借身份证上外地车牌,车子在我的名下,我怕有后遗症,想和他签一份协议,以后车子发生任何事情同我无关,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需要去公证吗

·医院聘任合作,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
  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院方答应每月2000元底薪,然后允许我在其院内销售自制药品,利润平均分配,并且理疗这方面再提成,不知此协议如何起草?

·现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我的户口本在外地,还需要户口本吗?

·仓库分租协议书,请问如何拟定仓库分租协议书
  请问如何拟定仓库分租协议书,原承租人合同三年期,现还有两半的期限,现分租仓库面积的一半,租金平摊,具体的协议书应该如何拟定?

·请律师们看下协议如果甲方违规的话,乙方起诉,乙方的胜率有多大
  即使甲方违规,也不可能赔偿你10万元,具体还是以他违规给你造成的损失为原则,上浮不超过30%。

·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我前夫04年协议离婚,房产归我,孩子归我,他负责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500元。离婚前他爸爸给了我们一些邮票,离婚后他都拿走了。现在这邮票升值了。请问:1、邮票算不算我们婚后共同财产?我有没有权利跟他要?2、孩子生活费我要求涨到2000是否合理?3、他08年再婚,他现在的房产是否有我们孩子的一份?谢谢

·单位给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问题。
  单位给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员工自己填的一年期限。合同到期已经过了一年了,员工发现公司保留那份合同仍然没有填期限。按照员工的合同已经到期,并过了1年了,单位没有与员工续签合同。另外单位未在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购买社保。以上情况,员工是否可以主张以下:1、依据合同法38条3款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协议规定还原一楼,现在盖的是越层怎么办
  你好,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民事调解协议可否反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法第九十一条同时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很明显,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应在双方当事人已经签收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


  • ·劳动争议案件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纠纷具有特殊性,不适用协议管辖。实践中,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大都是采用格式合同与另一方的劳动者订立合同。协议仲裁机构和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和法院。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行为本不为错,但以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剥夺另一方纠纷发生后的救济选择权,显然是违法的。在


  • ·借款利息达到超过LPR四倍,约定的律师费等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


  • ·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 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


  • ·涉外收养协议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就应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当事人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双方出资竞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一方办理土地摘牌手续,领取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向该方当事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签订合同的竞买人就出让土地的履行、解除等单独起诉出让人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南京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拆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 ·离婚协议的几种无效约定
          一、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分割。在对财产分割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他人财产。否则,在无所有权的情况下分割他人财产的约定就会无效,而其他财产的约定依然有效,很容易导致对其中一方的不公平。    二、离婚后几年内不得再婚的约定《婚姻法》中


  • ·夫妻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


  •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违约金并非一成不变的。可是判断过高或过低的标准在哪儿呢?      合同中,约


  • ·协议管辖的约定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适用协议管辖的条件为: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当事人协议管辖不是不受限制的,


  •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擅自制造或销售枪支的行为。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越城区皋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