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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杀人凶手11年后被抓,被抓多久后可以提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赔偿?
  杀人凶手11年后被抓,被抓多久后可以提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赔偿?因为我人在外地,回趟家不方便!

·刑期怎样计算,请问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请问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只有交警在执行,刑警没有管,那现在属不属与刑事案件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只有交警在执行,刑警没有管,那现在属不属与刑事案件呢?

·我想咨询一下,贪污受贿五,六万元钱要判刑多少年?
  我想咨询一下,贪污受贿五,六万元钱要判刑多少年?

·刑事案件,我钱包的钱被人偷了
  我钱包的钱被人偷了,后来找钱我和媳妇动过钱包,能查出小偷的指纹吗

·你好,你好,你好,一般不大,可以好好表现申请减刑
  你好,一般不大,可以好好表现申请减刑

·敲诈勒索未遂要判刑吗,敲诈勒索未遂要判刑吗?
  敲诈勒索未遂要判刑吗?

·关于交通事故,请问有证驾驶交无证驾驶至4死1伤怎么量刑
  请问有证驾驶交无证驾驶至4死1伤怎么量刑

·免于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哪个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认定的才行,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说明,谢谢

·刑事,杀人犯潜逃十七八年现在已抓获能判死刑吗
  杀人犯潜逃十七八年现在已抓获能判死刑吗

·刑事问题,我5岁小孩把一个老太太小腿关节撞骨裂
  我5岁小孩把一个老太太小腿关节撞骨裂。十堰也看了。到武汉也看了。都说慢慢养。她就说疼。已经4个月了。我花了6000多块了。她说还不可以现在还说疼。我怎么办。可以和她打关事吗?请您吱一招。谢谢您了?

·连续工龄中断如何接续,69年工作84年判刑开除89年回原单位93年审定工龄原连续
  69年工作84年判刑开除89年回原单位93年审定工龄原连续工龄14年未接续退休时连续工龄能否接续张先生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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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


  •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是否影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规定,“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也


  • ·解读“上诉不增加或加重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明确指出,刑事二审改变一审认定罪名的,不能增加适用附加刑或将原判较轻的附加刑改判为较重的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刑事诉讼围绕是否追


  • ·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
      《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比较宽松的。在立案之后,不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都可以提起鉴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患精神障碍可能的,应当主动进行鉴定。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


  •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nbs


  • ·什么是刑事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包括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立功,包括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分子必须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行为;二是犯罪分子所揭发的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必须属实。  


  •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某一问题以引起法庭注意而明知故问、对互相推诿的同案其它被告迂


  • ·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


  • ·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
      1、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   (1)提请减刑的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监狱应当提请减刑。   (2)提请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


  •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部分,共2部分)(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  第六十一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万元以上


  • ·财产刑及涉财裁判的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


  •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以及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向其提供兴奋剂等助推性、教唆性兴奋剂违规行为.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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