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尊敬的律
·我亲戚在隧道开车`隧道内发生火灾`造成我亲戚窒息死亡`请问赔偿金怎么算法
我想知道关于赔偿的问题
·怎样证明我不是真正车主,表弟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了车
表弟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了车,而现在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我有责任吗?怎样证明我不是真正车主
·关于交通汽车车险第三方责任的事情
你好。是这样的,朋友买的新车,保了人保的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等商业险。然后由于他还没考到驾照,暂时是由我开车用车。这种情况下,有幸出车祸了等事情,不知道保险公司还赔偿吗?(我有驾照、车型符合
·小孩弄别人摩托车受伤的责任划分
我给摩托车的链条上油(小孩的父母知道),摩托车是发动停着的,我上五楼去拿点东西(3分钟时间),有一住在一楼的小孩(4岁)来弄摩托车的档杆(当时摩托车周围无人),导致车轮转起来,小孩伸手去摸齿轮,导致右手中指尖被搅断1厘米,请问这样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咨询关于车辆交通的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车在上个月卖掉。跟对方有简单的交易手续,当时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及时办理更名,现在催他办理更名,确一直找不到人!如果我卖给对方的车出现交通事故,我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吗?
·员工补助,我今年23岁,我今年23岁,我爸爸是阳泉白羊墅车站的员
我今年23岁,我爸爸是阳泉白羊墅车站的员工2005年去世的,单位每年有补助给家属吗?给多长时间?
浙江诸暨枫桥镇交通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
法院认为,驾驶员为了挪车需要在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场所短暂驾驶车辆,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在司法实践中,将驾驶行为概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业主认为:自己每年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该对业主的财物负有保管义务,现在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尽到保管义务而发生车辆被盗,所以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其丢失车辆的损失。物业公司认为:收取的物业费只是小区设备的管理费、维修费、卫生费等,并不包括对业主财物的保管费用,因而自己并没有保管义务。所以对于业主的损失,他们感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 字第 号第 页 ┌──┬──┬──┬──┬─┬─┬─┬─┬─┬───────────┐ │序 │ │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任,雇员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在这起案件中,最后认定的责任都应该由雇主李某承担,因为王某对造成此次事故也存在重大过失,所以王某应该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nbs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具有两个作用,它不单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对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亦应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无论起点从交通事故发生日或者医疗终结日算,还是从伤残评定日或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日或一方同
交通事故中无责车主有三种途径获得赔偿: 一是无责车主可以向全责方索赔; 二是根据保险法规定,无责方可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三是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辆修理期的租车费?综合保险单一般不赔付所保车辆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有些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但是要缴纳额外的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到理赔偿?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程序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的凭据。一些车主或被保险人由于不知道索赔的程序,不知道该备齐哪
法研[2004]8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你厅《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函》(保监厅函[2004]9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本条所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浙江诸暨枫桥镇交通事故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浙江诸暨枫桥镇交警大队法律咨询,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为您解决交通事故法律纠纷。
浙江诸暨枫桥镇交通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