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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怎样才能做工伤认定,我是农民工
  我是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当时老板帮我支付了工伤的医药费,别的赔偿一直不给。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做不了工伤认定。我该怎么办

·工伤咨询,前几天父亲开挖掘机工作
  前几天父亲开挖掘机工作,不小心碰倒人摔下来,送往医院,导致眼睛角骨折,肋骨骨折2根。经过处理准备手术,现在病人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我想知道应该赔偿多少钱呢??

·工伤赔尝,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工伤赔偿费,单位上班期间
  单位上班期间,耳朵受伤,不影响听力但外表不好看,单位应该赔偿吗?具体标准怎么算

·劳动工伤,劳动工伤,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工伤赔偿,03年我姐出了工伤
  03年我姐出了工伤,工伤鉴定为四级,由于我姐单位经济困难,一直没有交过工伤保险费,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现在的问题是:1、我们以前不知道提出工伤赔偿有期限限制,认为工伤认定后赔偿是迟早的事情。等我们知道有期限限制时期限已经过了。(单位有误导的行为,但是我们没有证据)2、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姐起诉了单位。起诉前我们经过了劳动仲裁部门,仲裁部门出具了证明说

·工伤赔偿,我是农民工上个月在彰武工地干活被电击伤【死了一个他们以赔偿】我双手双脚
  我是农民工上个月在彰武工地干活被电击伤【死了一个他们以赔偿】我双手双脚被击穿心肌受损还在治疗以经没什么后遗症就是有时有心绞痛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如果他们【公司和二包】不给我应该怎样索赔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

·工伤;导致高位截瘫,2006末
  2006末,因在内蒙古我舅舅工厂打工,一次意外事故中导致高位截瘫。后来双方协议;给我一次性补偿15万。因为当时他没有钱,协议2008年8月一次性还请。经过多次讨要到现在还没有还请。后来还有口头协议说;从2008年8月未还请的余款当中按2分利息计算。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说给还是不给。请问你现在还有什么最好的办法呢?

·工伤到派出所立案后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
  工伤到派出所立案后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

·劳动工伤,你好;我在工作是把左手小拇指甲床压掉
  你好;我在工作是把左手小拇指甲床压掉,大夫说;只有指长没有知觉了,工厂按每月900元给我发劳资。合理吗

·假身份证上班出现工伤公司怎样处理
  员工以假身份证在公司上班几个月,公司也给该员工买了意外保险,现在该员工出现工伤.那么种情况公司应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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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工伤保险问题常识
      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对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由工亡


  •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经贸公司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 ·指定仲裁员函
                 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       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       为仲裁庭组成人员。特此函告。当事人:     年   月  &nb


  • ·仲裁代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现委托上述委托人在我与               因          &


  • ·劳动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


  •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


  • ·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因此若骑车下班途


  •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交通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主体依据修改后的新条文作出工伤认定。工伤


  •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劳动者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则显得较


  • ·过失损毁文物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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