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富阳区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富阳区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富阳区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富阳区劳动工伤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标签
>>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纠纷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工伤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仲裁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争议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法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工伤赔偿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保障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工伤保险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合同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法咨询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工伤鉴定律师,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浙江富阳区常安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劳动工伤律师 常绿镇劳动工伤律师 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龙门古镇劳动工伤律师 天钟山劳动工伤律师 龙门镇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富阳区> 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富阳区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
  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粉碎性骨折,经两个月治疗通过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我想请问这该怎赔偿呢,从那些方面要求赔偿呢,以六级定的话是多少钱一级的,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工伤时效问题,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
  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厂里负担我治疗住院费,至今未提起工伤仲裁赔偿,现在我是否能申请仲裁工伤赔偿(现经坚定,伤残等级为7级),过不过诉讼时效,如果能,我能获得多少赔偿,期盼速回。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工伤责任及赔偿,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
  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上山砍竹子,A把山上的竹子丢下山下的时候,没有提醒,也是无意,撞到了B的脚上,造成了B粉碎性骨折。。。现在医疗和后续医疗大概需要5w元,但是Z只出了5000元,A出了2000元便不再愿意支付,以及误工费等等费用,该找谁承担,以及最大责任人是谁?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又向邳州市人民法院上诉,四个月了,查询还没立案,民一庭胡庭长接的1400号,并说刑事案件多,养老保险也不属于法院管。请问,怎么办?谢谢?

·工伤问题,我是一名个人承包商
  我是一名个人承包商,做园林绿化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承包了一家国企公司的生活区的绿化工程,有一名工人在施工作业中因为花坛里有个阴井没有阴井盖,而当时他在进行草皮种植后压实作业,没有注意掉了下去,致使背骨断了4根,出院后需要休养6个月,现在跟我要求赔偿问题,请问我需要负多大责任,需要赔偿什么费用。还有就是我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吗?毕竟是因为甲方没有将施工所在地的阴

·左眼工伤,左眼工伤有点光感大概能评几级
  左眼工伤有点光感大概能评几级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伤,有个事情想请教一下:对于跨地区的劳务派遣
  有个事情想请教一下:对于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如果派遣出现工伤事故以后,对于工伤补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适用的标准是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还是用工单位所在地?法律对此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谢谢!

·我在上班时被打成轻伤,赔了我钱。公司方面能算工伤吗
  上班时被一名喝醉酒的人打成骶尾骨骨折伴脱位。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我已休息一个多月。单位说不知怎样给我报考勤。我这种情况能休多长时间。能算工伤吗

·工伤问题,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
  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上山砍竹子,A把山上的竹子丢下山下的时候,没有提醒,也是无意,撞到了B的脚上,造成了B粉碎性骨折。。。现在医疗和后续医疗大概需要5w元,但是Z只出了5000元,A出了2000元便不再愿意支付,以及误工费等等费用,该找谁承担,以及最大责任人是谁?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工伤8级该赔多少钱,浙江农村户口
  浙江农村户口,工伤鉴定8?请问有几个项目可以索?多少?能不能算生活护理?

·劳动仲裁能胜诉么,劳动仲裁能胜诉么
  劳动仲裁能胜诉么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n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6月29日法释〔2015〕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


  • ·工伤认定中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突发疾病”应考虑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48小时之内”是指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的时间到职工死亡时间


  • ·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能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实践中,若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认定为工伤。


  • ·并非工作日参加公司年会或团建发生事故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年会或团建虽然由单位组织,但并不具有强制性,若事发当日并非工作日,员工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故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员工的受伤并非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上述应


  •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4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年××月××日经××××仲裁委员会作出(××××)×××字第××号裁决,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


  •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


  • ·申请工伤鉴定的手续
          发生劳动工伤以后,当事人就会为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忙碌,其中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工伤鉴定的手续及程序如何呢?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


  •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限制权利人的请求权就等于减轻了侵权人与单


  •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中国刑法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富阳区常安镇劳动工伤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