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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请问我该怎
  ?5毕业进入舟山XX医院工作,期?前为迎?甲评估签一个合同好象应付上面,不过我们手头都没有的,现在去想照顾老爸老妈,回宁波老家工作了,并招考到了宁波的事业单位,现在想辞职,但是医院说要么离职,不给档案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职工医疗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会停保
  您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关于民工伤残鉴定,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工在务工地受伤,应该去哪里做伤残鉴定?鉴定要经什么程序?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分别要多久时间?最长期限是多久?递交申请和进行鉴定之间要间隔多久?看了有人提问的回答,还是不很明白,希望得到确切解答,十分感谢。

·生病赔偿问题?,我生病了医药费花了进1万
  我生病了医药费花了进1万,场里也没买医保什么的.问一下场里应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吗?

·眼睛伤残,请问眼睛受伤后视力
  请问眼睛受伤后视力,视力达到多少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受害人无故被拘留,此时申请法医鉴定还需办取保就医吗?
  行凶者恶人先告状,有权有势,地方派出所办案不公把受害人无故刑拘,请问此时受害人提出法医鉴定人能不能从看守所出来住进医院,还需要办取保就医吗?

·因建旅游区致残,因建厦门正新轮胎投资厦门市灌口双龙潭旅游区被石头砸伤手腕致残
  因建厦门正新轮胎投资厦门市灌口双龙潭旅游区被石头砸伤手腕致残,建筑工地不与受理。怎么办

·我公司是94年开办的,地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已更换法人,而且法人是残疾人
  我公司是94年开办的,地税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已更换法人,而且法人是残疾人,怎么办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右手的食中环指末级脱离是几级伤残
  我妈妈因为工作机器运转不正常导致右手食中环指末级脱离.请问这个算几级伤残?

·本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评为伤二等乙级
  身患糖尿病(办理了特殊病),想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胃转流手术,住院费用高.工医办只报销基本医疗部分,剩余部分喊找民政解决.民政局负责人说民政局只有伤残军人1__6级特殊病报销的政策.你不能参照报销费用本人现在亨受6级伤残抚恤,据查网上有些省市像我这种情况都是医疗保障参照伤残军人执行的,我咨询一下安岳县民政局的答复是否正硧

·湘雅医院的医疗事故,我于读高中的时候在湘雅医院接受半干扰素治疗后
  我于读高中的时候在湘雅医院接受半干扰素治疗后,此后出现长期严重的负作用,情绪低落,思维迟钝,注意力不集中,一直没好,严重影响学习,我去问给我治疗的医生,他也没什么说法,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四处求医也不见好,近几才知道是得了忧郁症,干扰素副作用中较严重的一种,到现在也没好,本来我上高中之前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好,我的高中班主任还我说我应该要上武汉大学的,可是从那

·伤残定级咨询,右股骨开放性骨折
  右股骨开放性骨折,脑外伤,可定几级伤残?

浙江海宁长安镇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伤残鉴定须认准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鉴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前者专门适用于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后者则主要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评定,但是其他缘由所致人身伤害伤残等级评定可以参照使用。实践中,受害人应该就自己的诉请对象及事实选择相


  • ·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当员工发生以上情况时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本案中周先生在患病的情况下是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其次,最高人民法院


  •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如何收集证据
      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立即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复印、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应当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理合法的要


  •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刘某某经济补偿金并与刘某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补发刘某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撤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不负责任,具体指行为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草率行事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鉴定机构在鉴定前,应要求委托方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到场,确保鉴定人可听取意见,询问情况。鉴定


  •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同时应收集和留存证明票据发生原因的诊疗资料证据。如


  •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


  •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


  •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


  • ·军人叛逃罪
      军人叛逃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条规定,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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