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平湖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平湖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平湖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平湖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律师,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地产律师,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屋律师,浙江平湖曹桥街道二手房律师,浙江平湖曹桥街道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浙江平湖曹桥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乍浦镇房产纠纷律师 新埭镇房产纠纷律师 新仓镇房产纠纷律师 独山港镇房产纠纷律师 广陈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平湖> 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平湖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疏勒县房子目前如何过户,现在疏勒县房管所说不能过户
  现在疏勒县房管所说不能过户,没有房地产交易大厅。该如何买卖二手房呢?

·房产所有权归属,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某女协议离婚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某女协议离婚,其中在财产分割的协议书上注明双方现共有的住房归独生子(今15岁)继承;男方抚养小孩,女方不承担责任;女方与上述房产无任何关系.但房产户主过去是以女方名字办的,离婚致今也没有将产权户名变改.初,男方因炒股借刘某二十万,立了字据,并将房产证偷出抵押给刘某,现被刘某请求法院予以保全.请问女方有权申请法院解除保全吗?或女方还享有住房

·智障人可以办房产证吗?,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可以办房产证吗
  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可以办房产证吗

·租房协议书,我租了一个房了
  我租了一个房了,合同上写的不能转租,但是我现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租房子了,我想问一下我能不能在转租出去,但是房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二手房更名事宜,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房主原有《房屋买卖确认书》和《购房合同》更名时更改的是《房屋买卖确认书》,将《购房合同》收回,说《购房合同》已不用,以后直接网签,这种是否有法律效益,有何风险?

·我的房子在供的,如果我老公不同意卖
  我想离婚,我觉得我们合不来,我们有一子一女,我们的房子是供,我想把它卖了,平分财产,可是我老公不同意,我能怎么办?

·房屋拆迁疑问,律师好,律师好,我是无锡的,因为城市道路建设,现
  律师好,我是无锡的,因为城市道路建设,现在居住的房子面临拆迁,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律师:1、 根据土地法,我们的土地证未被国土局收回注销,但拆迁公司已经有了拆迁许可证,请问这是否合法。2、 对我们这一地区的房屋评估基价未开听证会,就由房产估价委员会5名专家制定了每平方米基价5520元的价格,这是否合法。3、 按照发给的《告住户书》,拆迁方案有三条,一是货币分房,

·商品房购买,我在一开发商的楼盘订购了一套楼房
  我在一开发商的楼盘订购了一套楼房,面积是99平,交款也是99平,可是产权面积只有62平,请问开发商是否有价格欺诈行为,我问开发商是怎么回事,开发商说是按套卖的,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请问,婚后女方的拆迁房该如何办理才能不算夫妻共有的财产呢?
  您好!女方跟孩子的户口一直挂在娘家,现女方娘家将要拆迁分到2套房子,由于夫妻感情一直不是很好,所以想询问一下女方现该如何做才能避免离婚后这2套房子归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呢?

·关于婚前财产,我与老公登记前双方合钱购买了房子
  我与老公登记前双方合钱购买了房子,钱款的比例是我3分之2,他3分之1.因他是外地人来连工作未满一年所以房产证上无法写上他的名字。问这是否属于我的婚前财产?现已登记,将来如果有问题关于这个房产的分配是怎样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也没有做过任何约定或协议

·合同纠纷,我父亲的2套回迁房
  我父亲的2套回迁房,分别卖给了我媳妇的哥哥,和姐姐,合同是.12.29日签的,当时交定金每人.元我媳妇的姐姐按时交了房款,房子交工后我们就把房子给她了。可是他哥哥一直不给钱,最后再9月说不买了,双方撕毁了合同。可是在9月24日他又找到我父亲说有钱了又想买,我父亲也同意了,也谈好了价格,接受了他送来的60000元房款,给他打收到条时标注了3日后交齐20万。可是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


  • ·购房合同中交付的规定
      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将购房人购买的房屋交给购房人,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二、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三、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


  •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


  • ·定期租船合同(二)
      (波尔太摩格式)  (1974年7月1日最新修订)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经1909年2月6日、1911年3月13日、1912年3月6日、1920年6月10日、  1939年3月1日、1950年1月1日和1974年7月1日修订。    第一部分    ┌────────


  •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


  • ·购房合同中规划设计变更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建造商品房,商品房经批准取得商品房销售或者予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标准,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应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应及时通知购房人,因未尽通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中对规划、设计应作如下约定:&nbs


  •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权属登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估价机构必须注意合理回避潜在的风险,对于没有或者无法核实合法产权的房屋,必须


  • ·赠予房产如何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加重情节。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平湖曹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