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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和前夫2019年离婚了,房产没分割
  我和前夫2019年离婚了,房产没分割

·请问新房发霉能找开发商吗?
  您好,我是2008年底买的一小区新房,在二楼靠最东面,合同是2009年10月28日到期,可开法商一拖再拖,到去年年底小区绿化还没搞好,售楼部通知说可以拿钥匙了,但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没有,当时也有不少人拿了钥匙开始装修了,我由于急于用房,也于去年年底拿了钥匙,今年年初开始装修,进度比较慢,大概一个半月前木工活完工,现在装修也接近尾声了,在年初交房没多久就发

·婚姻,想离婚拥有一个成年的孩子是不是孩子跟谁房子就是谁的(房子是结婚后盖得)
  想离婚拥有一个成年的孩子是不是孩子跟谁房子就是谁的(房子是结婚后盖得)

·房子是自己造的 可是地皮不是我们的 要是拆迁怎么办
  应当还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可以先咨询下拆迁部门。

·如何处理房客的物品,房客拖延2月没付租金
  房客拖延2月没付租金,后偷偷叫搬家公司来搬东西,我发现后叫门卫不给搬家公司放行。现在房客拒不付欠款,也不出现。我应如何处理他的家具和物品呢?谢谢!!

·房屋买卖,我有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
  我有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面积为120平米,是用老公姐姐的身份证买的,但钱是我们夫妇俩出的,只是用了他姐的身份证,但目前房产证没下来,我们想公证,可以吗?请律师们指点!!!谢谢!!!

·新楼入住费用,我家在通辽是金叶附近有回迁楼房
  我家在通辽是金叶附近有回迁楼房,今年年底入住,但是入住前需要交3年取暖费和3年物业费,这种收费合理么,而且他们已经是延期大概两年才交工的!

·原单位公房无偿拆迁,前妻不走,我怎么办?
  原单位公房无偿拆迁,前妻不走,我怎么办?原单位的2间房子,前妻住着,现在无偿拆迁,可是前妻不走。房子在我名下,单位要我收回,而且不找她。收不回处分我,心急如火。前妻理由:单位给的房子是三口之家的,不是我自己的,她是同住人,有居住权利。。。。。。

·离婚后给未成年孩子的房子问题
  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一个3周岁的孩子归女方,一栋房子户主是孩子。现在男方遇到债务危机,请问这栋房子是否会被受影响。因为男方是有关贷款做生意遇到经济危机无法如期还清债务。

·房屋产权继承,请问:我自己买了商业店?将来子女们继承时还需要不需要交其他费用?谢
  请问:我自己买了商业店?将来子女们继承时还需要不需要交其他费用?谢谢

·房证被村委收走弄丢了,刚结婚想把老婆的户口搬来。现在没有房证原件了 该怎么办
  房证被村委收走弄丢了,刚结婚想把老婆的户口搬来。现在没有房证原件了当地派出所不给拨户口。该怎么办

·债务纠纷,法院要查封我的房子
  法院要查封我的房子,而我又只有一个房产,请问我该如何向法院申请

浙江诸暨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


  • ·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


  • ·房屋漏水原因及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留有的质量隐患,这属于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如果是新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则可以主张退房,如果质量不严重,且在维修期内,可以主张开发商维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2、楼上住户装修改变管道或者不当用水、洗手间变动漏水至楼下,这属于侵权,楼下用户可主张侵权索赔;3、楼下住户装修


  • ·被拆迁房屋拆迁面积和性质的认定
      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


  •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代表行使,禁止任何单位或


  • ·未成年人可否购房办证?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要么直接由其监护人代理


  •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


  • ·房屋拆迁的主要环节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规


  •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1)、房屋原值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答:原值里的相关税费按购入时应缴纳的税费计算,须提供正式发票但不含物业维修基金。商品房:购房《发票》、购房《契税完税证》二手房


  • ·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1.拆迁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期限:北京市规定,当事人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前;天津、浙江等省市规定,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可以申请行政裁决。2.行政机关作出裁决期限: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内作出。3.不服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自行政裁决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


  •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非法出售发票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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