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
杭州民间借贷律师
金华民间借贷律师
宁波民间借贷律师
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湖州民间借贷律师
绍兴民间借贷律师
嘉兴民间借贷律师
台州民间借贷律师
舟山民间借贷律师
丽水民间借贷律师
衢州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标签
>>
浙江舟山市借贷律师,浙江舟山市欠钱律师,浙江舟山市借款律师,浙江舟山市欠条律师,浙江舟山市借条律师,借贷,借款,欠条,借条,
浙江舟山市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舟山市
> 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舟山市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舟山市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
学车,我要退驾校要扣多少钱
我要退驾校要扣多少钱
·
我家汽车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改成我的名字需要多少钱
我家汽车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改成我的名字需要多少钱
·
我欠了一个人的钱,他说他欠别人的钱,现在他说他欠的那个人来着我要钱
我欠了一个人的钱,他说他欠别人的钱,现在他说他欠的那个人来着我要钱,这样对吗?我是不是应该不理这个人呢
·
男方偷取女方钱财,是否构成犯罪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谈恋爱期间,男方偷取女方银行卡,支取金额超过2万,是否构成犯罪?
·
欠条没有公正在法律上有效ma
你好我就是想咨询一下请按条没有公正在负率上有效吗
·
盗窃被抓,偷人家钱就用刀捅了几下别人,结果对方死了
我的弟弟今年才17岁,高中未毕业,家里管不了,结果不学好,与几个人去盗窃人家商店的钱,结果被发现,就用刀捅了几下别人,结果对方死了,会判刑多久?会判死刑吗??急需委托律师
·
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办?,该结的工资不给
该结的工资不给
·
本单位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写
要求有各工种班组长,项目经理,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那种证明。谢谢各位了,万分感谢。
·
关于欠货款的一个纠纷咨询
2011年6月15日,我的一个客户从我处进货一万元多的建筑材料,货到后不给结账,理由是上一批货(6月10号)到货速度太慢,影响了他工期。我该怎么办?
·
十万块钱欠条需要公证吗,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费用是多少、
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费用是多少、
·
父母借的钱在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与老公上半年与父母借了15万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考虑到如果以后与老公离婚后这笔钱属于共同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我的父母去世后钱还没上怎么办,家里有一个姐姐,不想让我父母的钱就只给我一个人。请问如果打借条该怎样写,不能让老公这么便宜就得到这笔钱。
·
跪求大侠指点 ,我的银行卡借他人用?然后我把里面钱都取走
我的银行卡借他人用?然后我把里面钱都取走。数额五万?1?这算什么罪。会判几?2?补上的话还有罪么?/p>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是否有效?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后,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判断为无效。但如果是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的抵押性钱款是否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判断为无效。但如果是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的抵押性钱款是否也无效呢?从实践中看很多观点是持
·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在借钱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
·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 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 防范方法: (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双方传真号码,并约定通过其他号码发送的传真收
·
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
个人帐户补记入部分金额的补缴利息(设为C),分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和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两种情况。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其中: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月欠缴额×(12-n+l)]欠缴年度当年
·
欠款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1977年7月26日出生 身份证号:320**************** 住址:浙江省****************** 电话:18625188976(律师) 被告:&am
·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写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
·
逃避追缴欠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逃避追缴欠悦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如果侵犯的不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
·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刘X喜对
·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法律关系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法律上,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它们的区别非常明显。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
·
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舟山市民间借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