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浙江舟山市家庭律师,浙江舟山市婚姻律师,浙江舟山市离婚律师网,浙江舟山市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舟山市财产分割律师,浙江舟山市房产分割律师,浙江舟山市离婚律师,浙江舟山市婚姻调查律师,浙江舟山市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舟山市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舟山市> 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舟山市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舟山市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8年
  离婚8年,协议离婚。前夫获得一栋厂房。如今已动迁。请问,动迁后获得的金钱,房屋,我有索要的可能么?

·家里卫生间漏水,是楼上的地面防水未弄好。已经通知了楼上住户,但楼上住户一直不给予
  按常识,我觉得应该是楼上负责修理,但楼上住户一直不给予修理,我只好自己找到维修人员,和楼上住户联系时,他总是推托,说影响到他家的生活。太气人了!我该怎么办啊?有律师告诉我,这种问题应该是楼上负责修理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没登记结婚能在婚吗,我和丈夫结婚没登记结婚证
  我和丈夫结婚没登记结婚证,不久感情不合就分居俩年了,我们就互相写了份离婚协议书,俩人并签字花压手印!那样我可以在婚吗?

·婚礼照片丢失怎么赔偿,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
  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当时定好的价格是1780,拍后片子拷到硬盘里面,结果几天后硬盘掉地上摔了,拿去恢复数据尝试了2次失败,最后通知客人片子无法挽回,客人要求赔偿10倍,按照行规里面一般是3倍,请问是我要怎么给客人赔偿,我想走司法途径,是否合适,还是私下协商的好?

·婚前财产问题,我老公在和我登记前买了一所房子
  我老公在和我登记前买了一所房子,但是由于开发商的问题,倒现在还没有开出房产证,但是预付定?万已经付了一了,在此期间我们注册结婚,其余房款由我们婚后付清,但是婚后的存款大多也是老公婚前存的,请问如果房产证拿到手后,房子是否属于我们共同所有,还是属于老公的婚前财产?

·未领结婚证的两个人分期买房子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我男朋友91年,我92年,但是现在准备买房,没有结婚证,请问房产证上面可以写我的名字吗?房子是分期付款(家婆帮我们出)

·第三次诉讼离婚能判离吗,双方感情破裂长期分居
  双方感情破裂长期分居,无财产分割纠纷,女方前后两次上诉离婚,男方死活不离,并扬言在法院有关系,女方前后两次上诉均是调解,现等第三次上诉,请问,第三次判离的可能性大吗?如果仍是调解,女方该怎么办!

·结婚三年,分居两年,这种情况下离婚处理
  女方要分男方的工资吗?

·未婚先孕是否罚款,未婚先孕是否罚款
  未婚先孕是否罚款

·婚姻家庭事情,请问你有QQ吗?我有些问题想详细的咨询您!
  请问你有QQ吗?我有些问题想详细的咨询您!

·我流产过三次,医生说我第三次怀孕时一定要在家休息,尤其是前三个月,可单位领导不同
  我流产过三次,医生说我第三次怀孕时一定要在家休息,尤其是前三个月,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快帮帮我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


  •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 ·家具定作合同
      ____甲(简称甲方),向___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  │图号│家具名称│单位(个)


  •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


  •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即使以同一专利权人的身份去申请检索中心的报告,也会遇到结论打架的情况:“我们就一份专利向检索中心先后申请了两份报告,时间就隔了几个月,但他们给出的一份报告称专利具有创造


  • ·离婚后一方将孩子改姓 对方诉请恢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如所取名字未违背公序良俗,未损害社会公


  •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


  •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


  •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代表行使,禁止任何单位或


  •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二、银


  • ·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一、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而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才能有效,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缺乏


  •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民基发(199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鉴于补充规定是对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 ·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逃避海关的监管,非法将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行为。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舟山市婚姻家庭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