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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余杭区中泰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余杭区中泰街道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余杭区中泰街道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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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房产纠纷,请问房子被查封有期限吗
  请问房子被查封有期限吗

·开发商与业主的纠纷,房子是2006年买的
  房子是2006年买的,那时开发商有承诺可以地下室停车,这样一直到现在10年,最近开发商自己把以前我们请的物业管理换掉,重新换成其他的物业,没经过我们任何一个业主的同意,现在的物业管理又请了五六个混混来看,本来大厅的公摊也可以停自行车跟摩托车,现在开发商要把地下室停车位卖掉,一个要卖2万多,本身已经违反了一开始买房的条件,现在不让停,我们也就不停地下室了,就停

·二手房已签合同,但房主想要反悔
  您好,律师!我通过中介买一套房子,已签订合同,但还未过户,房主现在想要涨价,拖着一直不办过户手续,我该怎么办?合同是房主老公签的名。

·商铺合同的问题,你好,你好,我有两间商铺,我把它租到明年六月份
  你好,我有两间商铺,我把它租到明年六月份,现在有人想转让我的商铺,我想质询一下,我跟租赁方的合同有必要给转让我房子的人吗?我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延期交房,怎么解决,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公积金,请问我在外地交的公积鑫可不可以在本地买房用
  请问我在外地交的公积鑫可不可以在本地买房用

·自来水压不上?墙顶及墙面大面积的渗?我可以退房吗?
  初买的商品房顶?看房的时候没下雨,5月份的一次大雨后发现墙顶及墙面大面积的渗水并且自来水还压不上顶楼.联系开发商(外省?但他迟迟不肯露面,没有答复.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明明是现楼但他勾显的是予售?由于要求先交款再签合?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他需提供给我?quot;三证一?quot;.他是否违背了国家的有关条例及规定,出现这类情况,我该怎样维权,可以要求退房吗?谢谢!

·租房房租能退吗,是这样的我把家里一间房出租10天吧那人想退我是收了3个月的房租的
  是这样的我把家里一间房出租10天吧那人想退我是收了3个月的房租的法律上应该把房租给她吗我们写合同写的是某某租什么房收3月房租我也不知道现在怎么办房租我又么有法律义务给她

·取暖问题 ,我去买的新房
  我去买的新房,今刚装修好,是6楼顶层,夏天的时候房屋顶漏水,修好了,冬天了暖气又不热屋子里只有13度,物业也不给解决,今天来说,不交取暖费就要拆取暖设施,不知道怎么办,请帮帮我

·校长的权利有多大,校长可以随个人心愿疯狂涨学校门面的租金吗我们属于重庆綦江永新的
  校长可以随个人心愿疯狂涨学校门面的租金吗我们属于重庆綦江永新的一个小镇上,我们有30家共同租佃属于**中学校的门面,在2010年我们的房租是350,由于新校长的上任,在他刚上任时,也就是再2011年就跟我们涨了%之70,现在又发通知,在2012年在涨,也就是说在他任职期间每年涨,如果不想涨,就叫我们一次完清5年的费用,如果我们有这么多钱,还在那里做什么小生意

·关于房屋装修方面的法律问题
  各位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装修方面的法律问题,我们小区是刚新建的,在装修过程中,开发商不让业主自行封装阳台,业主反应很大。请问一下这个要求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方面的规定?

·90年以前盖得砖瓦结构的住房没有产权应该怎么给?
  拆迁应该给“拆一还一”的政策吗?我们对法律不是很了解,请您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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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这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应该优先适用。1.交付的方式,根捉一般的民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从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来讲,房屋所


  • ·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
          购买二手房“让人欢喜让人忧”,由于对许多细节不够了解,不少购房者往往难以规避风险,跌进购房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


  •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


  • ·选择房屋估价机构的程序
      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


  •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由哪一方交纳由房屋买


  •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金管[2005]5号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


  • ·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⑦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⑧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


  • ·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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