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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离婚债务问题,我是08年9月结的婚
  我是08年9月结的婚,现有一11个月大的女儿,从结婚到现在,我老公先后从我爸妈借款7.8万余元,最近,我发现他在外面还有5.6万元的债务,请问,如果离婚,他在外面的债务还和我有关系吗?他欠我爸妈的钱如何追回

·欠债不?,A先生跟B先生赌博输了钱
  A先生跟B先生赌博输了钱,然后向C先生借款还给B先生,并写了欠条给C先生,并承诺半还清,结果三个月后A先生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请问C先生该怎么?

·公司债务问题,我父亲突然死亡他公司的债务要我承担吗公司我没有股份的
  我父亲突然死亡他公司的债务要我承担吗公司我没有股份的

·关于债务债权的问题,你好
  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债务,信用社债务,信用社债务。农户可否拿土地偿还
  信用社债务。农户可否拿土地偿还

·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
  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可协议书的名头就叫《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合法吗?协议书的甲方是绿化公司,乙方是村委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自己的土地乙方要写村委会呢?

·房屋转让购房权合法吗?,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
  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从一开始便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即退还从对方那得到的款项。

·债务纠纷,律师你好:我有个亲属在农村是小队
  律师你好:我有个亲属在农村是小队,队长,他占用低保户3千元钱还有经营地,共不到2万元,请问:有个村民把他告了,现在公安局把他找去了,现在以进去10天,不让家属看,我不知道他究竟违反了什么法,有多重,谢谢!

·判决多年为何得不到执行,我在石门具人民法院打了-债务官司/至今己有八年左右了/法
  我在石门具人民法院打了-债务官司/至今己有八年左右了/法院在二OO四年就判我胜诉/但至今还未执行/我应该怎么办

·债务债权,本人安徽人士现在汉川种植莲藕因上半年藕行欠了三万块钱写了欠条说好下半年
  本人安徽人士现在汉川种植莲藕因上半年藕行欠了三万块钱写了欠条说好下半年做生意就还,但是现在他做生意很久了一直拿现金在和别人做生意却把我的三万块钱拖着不还。我现在生意亏本急需用钱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尽快把钱还我??谢谢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还要举证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还要举证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吗?

·债务问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生前在村里担任书记的时候从信用社贷过一笔30000元的款用于村里使用。担保人是我村当时的会计,已经很多年过去了。我父亲也去世5年了。那个担保人现在在信用社有一笔35000的存款被信用社扣下了。他来我家让我母亲和他一起分担一下这笔钱。你说我们该怎么做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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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诉讼中通过那些渠道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法院不主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其举证目的,要自行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及时、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就成了关系到整个案件成败的关键。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律师认为,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可以采


  •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


  •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账户与公司股东账户之间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股东对此无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令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


  •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债务利息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迟延履


  •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依照上述第(二)条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批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债权人直接取得请求承担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但在债权人表示享受其请求利益之前,承担人可以变更或撤销该契约。需


  •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六)公司净资产额;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
      由于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都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并且免责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在法律后果上具有一致点,如都会导致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认识上的混同。同时,又由于两者的法律效力有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对两者进行区分探讨,以便能正确判断两者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结合民法原理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


  •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 (二)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


  • ·债转股企业依法享受的优惠条件
      1、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的利润,其所得税返还给原企业(原企业经变更登记已注销的,返还给原企业出资人),但只能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同时相应增加原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2、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除债转股前未贴花的在新公司成立时应贴花外,免征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原企业持有的各种生产经营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了无线电通讯正常 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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