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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余杭区余杭街道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余杭区余杭街道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余杭区余杭街道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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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欠款问题,欠款方**,欠款方**,现在北京打工,户籍黑龙江塔河
  欠款方**,现在北京打工,户籍黑龙江塔河县塔河镇护林路1组,3010年3月9号打的欠条,在北京给打过多次电话,不接,故想通过法律途径把欠款要回,因不知他在北京的住所,故想在原籍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看有没有办法

·我把那人打了。啥事没有。他要厄钱 这行吗 。
  我在学校找校外的人把他打了。他住院了。后来出来院了。啥事没有上学了。还管我家要钱。行吗

·我欠了一个人的钱,他说他欠别人的钱,现在他说他欠的那个人来着我要钱
  我欠了一个人的钱,他说他欠别人的钱,现在他说他欠的那个人来着我要钱,这样对吗?我是不是应该不理这个人呢

·男方偷取女方钱财,是否构成犯罪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谈恋爱期间,男方偷取女方银行卡,支取金额超过2万,是否构成犯罪?

·我该怎么叫他人还钱给我,我是一个在校学生
  我是一个在校学生,有个玩得还不错的朋友说他家里有事向我借了几千块钱,当时我知道他家人在住院于是我就把我下一个学期的钱借给他。但在过后不久我向他说叫他把钱还我的时候,他就请假了。于是打电话给他他说他外公去世。说在他外公家等回来还我。但至从那次过后我就再也打不通他电话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现在我知道他已经去外面打工去了但是新学期马上要到了那是我一个学期的学杂费生活

·房产所有权问题,我公司老板为了还我亲戚的欠款
  我公司老板为了还我亲戚的欠款,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以赠与名义过户到我的名下,视为欠款已还,请问我有权处置这处房产吗?

·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办?,该结的工资不给
  该结的工资不给

·装修公司拖欠业主工程款,本人于2011年6月20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本人于2011年6月20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按工程进度分三次支付工程款,(第一次50%,第二次40%,第三次10%)在第二次支付过后,由于当时装塑钢窗过程中出现质量材料问题,我要求重做,经过和装修公司协商,达成一致,业主不满意之处可自行买材料请别人装,费用他们来支付。就这样我请别的师傅来装窗子,厨卫吊顶,开关插座,灯带,到最后喊装修公司支付这些费用时,

·拿购房合同借钱,无法偿还且将该房产卖给另一个人,是否会判刑,是否会坐牢?
  拿购房合同向民间高利贷组织借款,如果无法偿还借款,房产归债权人,房主也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但最后无法偿还且将房产卖给另一个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罪,会判刑,会坐牢?

·多大的小孩坐车要钱?,今年九月份的时候
  今年九月份的时候,我和我老公从广州天河客运站坐车回韶关,我小孩才三个月就要收半票,合法吗?要怎么解决?

·车祸,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没拿钱我自己没钱垫这个问题咋解决
  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没拿钱我自己没钱垫这个问题咋解决

·剩余钱该归属谁?,剩余钱该归属谁?
  剩余钱该归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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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   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   防范方法:   (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双方传真号码,并约定通过其他号码发送的传真收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判断为无效。但如果是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的抵押性钱款是否也无效呢?从实践中看很多观点是持


  • ·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
      个人帐户补记入部分金额的补缴利息(设为C),分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和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两种情况。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其中: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月欠缴额×(12-n+l)]欠缴年度当年


  •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在借钱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


  • ·欠款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1977年7月26日出生    身份证号:320****************    住址:浙江省******************    电话:18625188976(律师)    被告:&am


  •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刘X喜对


  •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法律关系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法律上,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它们的区别非常明显。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


  • ·追收钱款的三个要素
          1、未过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时效是欠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    如果过了时效,应首先与对方协商并进行录音,促成其重新确认欠款的事实,以达到补救的目的。        2、有欠款证据 &n


  • ·书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 ·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对已拖欠的工程款,要认真做好清欠工作,组


  • ·工程欠款的清欠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故承包商应该牢记营利之目的,改变昔日以工期和质量为管理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工程量清单必然要按照固定价报价。固定价又称闭口价,包括单价闭口和全价闭口,二者在合同约定价款包含的


  • ·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隐瞒境外存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隐瞒不报的行为。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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