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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我才在一家工厂的食堂上几天班就被烫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才在一家工厂的食堂上几天班就被烫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婚姻法是否规定夫妻3年不联系,侍卫自动离婚
  婚姻法是否规定夫妻3年不联系,侍卫自动离婚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给退吗?结婚一年
  彩礼给退吗?结婚一年

·我一胎是个男孩,现在又生了女儿,国家有关规定罚款金额是多少!
  我是安徽省太和县的,我和我老婆户口都是农村,我一胎是个男孩,现在又生了女儿。咨询一下在我们当地或国家有关规定罚款金额是多少!

·婚前房产问题,签订赠与协议
  签订赠与协议,进行公证,房产加名。

·如何确定"以家庭为单位界定二套房"
  假如个人已在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一套房,那么结婚之后以夫妻名义再购一套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婚后买的房,但是还贷一直是老公还贷,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还贷是老公还贷,离婚后房子归谁

·再婚又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朋友再婚
  我朋友再婚,男方丧偶是退休工人,有儿有女,原有房产,现在拆迁,反迁房子240多平米,现在因感情不和男方又提出离婚,请律师帮忙应如何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女方能分得反迁的房产吗、

·已经协议离婚,我和他已经协议离婚了
  我和他已经协议离婚了,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对吗?可以争取哪些权益?

·我应该怎么办?,20年前我家在村里租了个地皮盖房子开商店
  20年前我家在村里租了个地皮盖房子开商店,租期十年,因为时间久了而且是在本村租期也没有续,现在已经到期十年了,前几天本村有一户人说这房子25年前是他的老宅子说他有宅基证(20年前那地皮是有他家一半也有我家一半之后那块地皮充公了)现在村里人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私自盖房,我家也想把这块地皮再盖盖,他家人现在说那也有他家的老宅子说我家要盖得给他5万块,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家在楼道被新安大门绊倒摔伤!
  我法秦在08?6?3日晚?8?5分左右回家,由于下雨着急回家,在进楼道门口时被新安装的防盗门门槛绊倒摔伤,现住院治疗,情况十分严重,需手术!现有电梯工电话录音证明我父亲是在当时摔伤,并被急救车送往医院!物业当时并未在门口设置警告牌及其它警告标语!请问各位律师,物业是否存在责任,我可不可以起诉物业赔偿,谢谢!

·找离休待遇,我是47年参加革命的老兵我叫张家林;没有得倒离休待遇;政付说我档案没
  我是47年参加革命的老兵我叫张家林;没有得倒离休待遇;政付说我档案没有了办不了;我叫他们给开证名他们不给开;我找了多少年也没有找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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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


  •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重婚无效;(2)因重婚导致合法婚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3)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涉外婚姻案件的送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


  •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涉外诉讼离婚      (一)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


  •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把重婚情形放在了第一种情形。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


  • ·离婚证据的使用
          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2、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


  •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的保护力度是十分薄弱的。为了维护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法律保护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所以,一本结婚证不仅仅只是一


  • ·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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