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家庭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离婚律师网,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财产分割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房产分割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离婚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调查律师,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徐时栋故居婚姻家庭律师 高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江厦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梁祝古迹遗址婚姻家庭律师 横街镇婚姻家庭律师 鼓楼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海曙区> 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租房押金,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
  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租的房子没能到期就得先走,合同签到2012年3月份,我房租交到2011年1月份有押金500,房子是一个二房东很不好说话,我说我转租出去,他不同意,押金还不返还,我剩余房租可以不要我只要求要回押金二房东也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错判后假释可以要国家赔偿?
  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话,要怎么论述其理由?

·我是复婚_是非转农户口_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
  我是复婚,是非转农户口,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

·房屋拆迁,你好,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
  你好,请问我弟弟从3岁开始给人家抚养至今,现我父母家房屋要拆迁,我父母把其中一部分房产给我弟弟,全家同意,我弟弟在拆迁中能享受什么样的权利?请指点。

·托管户口能否领结婚证,我是武汉的大专毕业生
  我是武汉的大专毕业生,毕业时户口在武汉人才市场中心托管着,现在想领结婚证,不知道是否能领?

·一套房子卖两家,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
  我家的回迁楼房被卖给了另一家,而我们两家都有合同,另一家收到进户钥匙,有了进户手续,我们才知道,我家应该进行哪些法律程序,起诉哪方?

·房产纠纷?,结婚一年多,结婚一年多,老公死了。我和小孩能得到房产
  结婚一年多,老公死了。我和小孩能得到房产吗?婆家不让我和小孩住怎么办?

·工资问题,我在一家私立的医院上班
  我在一家私立的医院上班,刚好一个月,我现在不想干了,他们不给我工资,说辞职要一个月前写辞职信,可是我现在才是试用期,现在要怎么办,能拿回工资

·经济补偿,我想问一下,我想问一下,厂关闭了厂家给我5加一的补偿
  我想问一下,厂关闭了厂家给我5加一的补偿和6000元的签字费,我做了9个月,这样拿法可以吗

·大家好,老婆昨天去化妆品店买化妆品因为和店员发生口角被打
  老婆昨天去化妆品店买化妆品因为和店员发生口角被打。头发散落一地。脸被抓伤,别的倒是没有大碍那个店员脸也有少许抓伤。请问店员和化妆品店都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老板不给回家‘
   你好,我岳父母二人几年前在南京给人看工地。今年身体不好要回家,老板不肯放人。还说不给工资。

·非婚生子女在户口所在地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再婚后,迁入男方还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由于孩子在出生的时候,孩子的父亲还没离婚。所以户口落户到了我家。现在我和孩子的父亲结婚了。现在我要迁户口过来,说孩子还要交罚款,可是我孩子在户口所在地已经接受罚款了。还要再次交罚款吗?老家四川,迁入地苏州。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处理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


  • ·专家论证意见的作用
      我国司法人员队伍固然庞大,但素质参差不齐,其现状着实令人担忧。媒体曾多次报道,某些地方的中级法院,数十人参加司法考试,但是无一人通过;有些县级法院,没有一个正规法律院系的本科毕业生,这样的法院,在全国并不是只有一两家。但是,大量案件是由基层、中级法院中并不完全符合法官称号的司法人员处理的,他们经常要面对很多复杂案件,如


  • ·什么案件需要作“专家论证”?
      以下案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来辅助案件的裁决:1、重大疑难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基本案件事实难以确定而法官又认为不好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认定无罪的;2、重大疑难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3、死刑案件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


  •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1)立即拔110报警电话,不方便语音报警时,可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报;注意固定证据(如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等),保存好出警回执、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的协议、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告诫书等材料,必要时进行伤情鉴定。(2)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情况下尽可能不要使用极端的语言、肢体动作


  •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离婚案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意见,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的情况下,仅由代理人出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委托国内律师或者亲朋来办理离婚诉讼,从而避免亲自回国奔波之苦。其次,当事人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双方分居证据使用。签证记录是国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留下的痕迹,具有相当的公信力,这样的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


  •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被宣告失踪;②


  •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的基本要求。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


  • ·国家规定的孕妇哺乳期多长时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单位不能安排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以非法采集或非法运送、邮寄、携带出境等形式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行为。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海曙区月湖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