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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民间借贷,一朋友通过QQ向本人借钱5000当时没有借条只有聊天记录和银
  一朋友通过QQ向本人借钱5000当时没有借条只有聊天记录和银行汇款单现在追讨无效.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欠款问题,欠款方**,欠款方**,现在北京打工,户籍黑龙江塔河
  欠款方**,现在北京打工,户籍黑龙江塔河县塔河镇护林路1组,3010年3月9号打的欠条,在北京给打过多次电话,不接,故想通过法律途径把欠款要回,因不知他在北京的住所,故想在原籍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看有没有办法

·我把那人打了。啥事没有。他要厄钱 这行吗 。
  我在学校找校外的人把他打了。他住院了。后来出来院了。啥事没有上学了。还管我家要钱。行吗

·我该怎么叫他人还钱给我,我是一个在校学生
  我是一个在校学生,有个玩得还不错的朋友说他家里有事向我借了几千块钱,当时我知道他家人在住院于是我就把我下一个学期的钱借给他。但在过后不久我向他说叫他把钱还我的时候,他就请假了。于是打电话给他他说他外公去世。说在他外公家等回来还我。但至从那次过后我就再也打不通他电话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现在我知道他已经去外面打工去了但是新学期马上要到了那是我一个学期的学杂费生活

·我欠了一个人的钱,他说他欠别人的钱,现在他说他欠的那个人来着我要钱
  我欠了一个人的钱,他说他欠别人的钱,现在他说他欠的那个人来着我要钱,这样对吗?我是不是应该不理这个人呢

·房产所有权问题,我公司老板为了还我亲戚的欠款
  我公司老板为了还我亲戚的欠款,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以赠与名义过户到我的名下,视为欠款已还,请问我有权处置这处房产吗?

·男方偷取女方钱财,是否构成犯罪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谈恋爱期间,男方偷取女方银行卡,支取金额超过2万,是否构成犯罪?

·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办?,该结的工资不给
  该结的工资不给

·工亡后的赔偿费中是否有该人父亲的钱是多少?
  工亡后,所在公司给家属一笔抚恤金,这笔款项里是否有亡人父亲的养老费,如果有该按多少比例给付给老人。现在家属从抚恤金里给老人打了一笔钱,但是老人没有密码取不出钱了,情况是该家属现在不承认给老人这笔钱,钱谁也动不了。该人生前所居住的房屋是老人名下的,是否归老人所有。

·拿购房合同借钱,无法偿还且将该房产卖给另一个人,是否会判刑,是否会坐牢?
  拿购房合同向民间高利贷组织借款,如果无法偿还借款,房产归债权人,房主也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但最后无法偿还且将房产卖给另一个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罪,会判刑,会坐牢?

·车祸,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没拿钱我自己没钱垫这个问题咋解决
  对方全责现在对方没拿钱我自己没钱垫这个问题咋解决

浙江海宁袁花镇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法律关系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法律上,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它们的区别非常明显。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


  • ·追收钱款的三个要素
          1、未过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时效是欠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    如果过了时效,应首先与对方协商并进行录音,促成其重新确认欠款的事实,以达到补救的目的。        2、有欠款证据 &n


  • ·书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 ·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对已拖欠的工程款,要认真做好清欠工作,组


  • ·工程欠款的清欠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故承包商应该牢记营利之目的,改变昔日以工期和质量为管理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工程量清单必然要按照固定价报价。固定价又称闭口价,包括单价闭口和全价闭口,二者在合同约定价款包含的


  •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
          工资薪水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个家庭得以稳定和谐的基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历过一段拖欠工资、逃匿支付工资的黑暗时期以后,国家越来越重视劳动者工资支付方面的问题。《刑法》中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


  • ·钱款被偷,委托人的损失由谁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有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这个案件中,梅小姐给了谭小姐8000元现金委托谭小姐在香港帮她购买化妆品,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的定义,所以梅小姐与谭小姐构成委托关系。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


  •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1.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交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出具借条,此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由此而产生。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公民所书写的借条存


  •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


  • ·死刑犯是不是只要交钱就可以“买命”?
      对于这种提法,显然不能够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尽管司法实践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否则,有些人要说我对法律不敬了。有些案件可以通过钱来摆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每一个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其一,通过律师论证,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实的证据凸现出来,使法官据以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是否有效?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后,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判断为无效。但如果是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的抵押性钱款是否


  • ·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没钱怎么办?
          实践中,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两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


  •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是指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欺诈发行证券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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