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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康金融保险律师解答金融,保险,银行,证券,股票,投资,外汇法律咨询,代理永康金融保险案件,为您解决永康金融保险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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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跪求大侠指点 ,我的银行卡借他人用?然后我把里面钱都取走
  我的银行卡借他人用?然后我把里面钱都取走。数额五万?1?这算什么罪。会判几?2?补上的话还有罪么?/p>

·甲方全责,既然对方全责,既然对方全责,那就报保险公司理赔或起诉索
  既然对方全责,那就报保险公司理赔或起诉索赔。

·养老保险问题,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有个亲属现在还没有退休,因为犯了法,可能要被判刑。想询问一下,现在没有退休,如果被被判的时间较长,被释放后到了退休年龄,是否还可以领取养老金,被判刑期间是否需要缴纳养老金?因为家人有公职在身,会不会因为这样被开除公职。

·劳动争议,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自己的银行卡被别人盗取刷卡能看监控吗
  我一同事的银行卡呗宿舍的舍友偷走在超市刷卡了在超市能调监控看?/p>

·关于农村医保,10月份村里干部来家里收农村医疗保险金每人35元(2012年)
  10月份村里干部来家里收农村医疗保险金每人35元(2012年),我的妈妈忘记帮我缴纳了,现在我想去缴纳是否还来的及?

·开户前保险能不叫吗,我是09年3月到公司上班
  我是09年3月到公司上班,并签了合同,公司是10年10月给我交的保险,我现在和公司解除合同,我要求公司给我补交2010年10到09年3月的保险,公司说叫不了,我想问一下,我能要求公司给我现金补偿吗

·社会养老保险,我今年39岁已交满15年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退休拿养老保险吗
  我今年39岁已交满15年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退休拿养老保险吗

·以前的零时工人现在想办养老保险怎么办?
  您好,我爸爸73年在电石厂上班,是零时工人,86年自动离职了,后来电石厂解体了,现在想办养老保险,请问当时的临时工人算不算工龄,应不应该享受单位的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

·二手房三方签了买卖合同,房主亿缺钱为由拒绝平银行贷款
  12月初,我和中介,房主签了房屋买卖置换合同,交了房主定金,合同内规定过户日交钥匙,因为当时三方谈得很好,所以合同没有写平贷款,交房等的具体日期。后中介告诉我房主因为缺钱年前不还贷款致使手续无法办理。后与房主沟通,房主确认春节前不能平房子贷款。房主不积极平贷款是不是不作为,违反基本诚信原则,现在能不能起诉他?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失业保险需要交多上年?,失业保险最多能领24个月的
  失业保险最多能领24个月的,是不是交12年就可以了。不是的话,要交多少年?

·怎么算社会保险,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你可以百度一下乔方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后,解答更精确,你会更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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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知识:
  • ·财产保险索赔常识
      企业财产保险出险后,保险公司是如何进行赔偿处理?  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时,保险公司除派出技术人员查勘出险现场、核定保险责任和损失外,还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保险单、企业资产负债表、损失清单、发票以及相关的帐目、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权威的、社会公认的有关单位、部门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在此基础上,


  • ·购买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量入为出  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此时如果退保势必要造成损失。保费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


  • ·中国农业银行抵押借款协议书
      县   乡    协议字第    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 ·中国农业银行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  │借款单位(户)  │  │住址│                 │  ├─────────┼──┴──┼─────┬───────────┤  │  借款用途   │     │ 利率  │月息   %     │  ├───────


  •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及时效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        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您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参见理赔所需单证)。          2、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不再履行向社保机构的补办程序,但本案中刘某玲通过信访的方式取


  • ·用人单位能否以已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属于财产性质的责任保险,由法律依法强制缴纳,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并不具有这种强制性,这根据个人的意志决定受否购买,只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      其次,案件中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员工,而


  • ·保险理赔中财产损失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以下简称财险条款)第十三条进一步具体规定了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情况各自的


  •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的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如下问题: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企业游离在养老保险范畴之外。参加养老保险是所有企业与劳动者应尽的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超出其范畴之外的"特区",非公企业也不例


  • ·汽车保险理赔步骤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


  • ·虐待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私放俘虏罪
      私放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战场纪律,对被俘的敌方人员擅自放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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