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区建筑工程律师
浙江上虞区永和镇建筑工程律师解答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承包,工程管理,房产开发,工程索赔,工程欠款法律咨询,代理上虞区永和镇建筑工程案件,为您解决上虞区永和镇建筑工程法律纠纷。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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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补助怎么保障,你好,你好,我们公司的员工收入=基本工资+项目 你好,我们公司的员工收入=基本工资+项目补助(出差补助,按天算),现在问题是,基本工资每个月都能发下来(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在下个月的15号发,不知是否合理),但是每个员工部分的项目补助却拖欠了好久(据我所知,从2007年就已经存在这样的问题),且总公司财务部还曾经通过发邮件的形式通知要发补助,但后面就像一场闹剧,公司遵守承诺。根据我在网上相关知识的查询,出差补·
拆扦面积如何计算,我的住房建筑面积是一百三十二点四三.加楼梯公其共用一十一点二三 我的住房建筑面积是一百三十二点四三.加楼梯公其共用一十一点二三,合汁一百四十三点六六,而拆扦办计算面积是一百二十八点多,我向拆扦部门提出面积不合理叫拆扦部从汁算,计出一百四十八点八二平方..........·
工伤赔偿,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 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粉碎性骨折,经两个月治疗通过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我想请问这该怎赔偿呢,从那些方面要求赔偿呢,以六级定的话是多少钱一级的,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我是否有义务维修屋面,我住在二?因在房屋修建?建筑商和我们签定了一份协?内容是我 我住在二?因在房屋修建?建筑商和我们签定了一份协?内容是我们共同出钱修建到房项的楼?我二楼对楼项有使用权,并为此我们二楼用户多出几千元.现在三楼(项楼)用户以我们没出钱帮他维修屋面,而不让我们上楼顶.因此我想咨询一?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义务为他们维修屋?是否还可以使用屋?三楼(项楼)用户是否可以独占屋面.·
讨薪,我在淡水一建筑工地上班 我在淡水一建筑工地上班,四个月没有发过工资了,现在讨工资还被包工头打,有什么方法能讨回工资吗·
违章建筑,违章建筑,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
讨回建筑工钱,律师您好!下面所称甲方指:建筑队(原告)乙方指:起屋的主人(被告) 律师您好!下面所称甲方指:建筑队(原告)乙方指:起屋的主人(被告)工地指:建筑队帮起的屋(发生地点)事情是这样的,甲方是专帮人家建房子的。在农村来说一般没有什么合同可言,全都是包工队把整间屋包下来(从打地基开始到装修完毕为止)。可现在甲方遇到的难题是:甲方已帮乙方的工程打好了地基和柱子。本来双方说好:地基下面(包括化类?乙方按日工计算工钱给甲方,柱子是按方计·
讨薪被打,赔偿标准?,我父母和工人讨薪时被项目部殴打 我父母和工人讨薪时被项目部殴打,造成父亲肋骨骨折,肺部出血,母亲锁骨骨折,请问应该怎样处理?·
死亡赔偿,建筑工伤死亡赔偿费是多少? 建筑工伤死亡赔偿费是多少?·
有关风景区管理机构扩大旅游项目问? 某著名风景区管理机构为扩大旅游项目,在该风景区核心景区建起了一座钢筋水泥建筑物“观景台”,远远望去,尤如一座高大的碉堡,这座圆形建筑物结构为“框?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达平方米,造价数千万,建成后,舆论大哗,引起群众、游客和许多学者以及上级领导批评,责令拆除并要求予以处罚景区负责人?试分析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作法是否合法,违反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哪些规·
违章建筑为啥取得合法手续 违章建筑为啥取得合法手续·
工伤赔偿,律师?我是一名建筑工?单位未签定劳动合?.5月份我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 律师?我是一名建筑工?单位未签定劳动合?.5月份我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导致脾脏切除.医药费是用工单位支付?但是其他费用自理.请问我可以要求补偿吗?补偿的额度为多少?具体程序怎样进行?谢谢!浙江上虞区永和镇建筑工程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建筑工程法律知识: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2011年4月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前,经原告向市规划局申请,该临建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2011
·五大类建设项目纳入必须进行招投标范围
为配合“入世”,国家正进行重大政策调整,国务院把五大类建设项目纳入必须进行招投标范围:1.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交通、信息网络、道路,以及其他基础建设项目;2.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共事业项目,包括供水、供气、供电等市政工程项目和科学、教育、文化、体育、旅
·拆迁中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
城市的违章建筑,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临时建筑建成后超
·什么是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一般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明确的、独立的。在区分建筑物中由于既存在着专有部分也存在着共有部分,因而要区分专有部分相互之间的界限及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界限是十分困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方法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 1、不平衡报价法。这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0月14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1999年10月15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第38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第四章 监督管理
·违章建筑如何处罚?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下,
·违章建筑的分类
对违章建筑的分类最常见的是从表现形态上划分,如认为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永久性的建筑。 此外,还可以分别按违法行为的构成、违章建筑对规划影响的程度、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的构成
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费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费用;物业范围内的市政设施道路、维护维修费用;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在使用物业过程中,为维护公共环境的安全、清洁、秩序、优美,而要求物业经营人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物业所有人、使用人要求物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的不必要的费用,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还需要支付将来所需的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应当与损失相一致。主要包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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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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